警员涉摸女报案人大腿 辩方质疑连续被摸无弹开 事主坚称有非礼
尖沙咀警署男警涉在当更时3度摸一名女报案人大腿案(KCCC 680/2026),今(13日)在九龙城法院续审。辩方质疑事主声称被摸3次都没有弹开或缩开,事主即称因她专注核对资料,及想尽快完成调查。辩方律师续指事主不满警员称无法冻结疑犯户口,曾埋怨说:“警察有咩用。”又指“摸髀”的指控实无发生,事主不同意说法。
裁判官林希维裁定表证成立,被吿明拟出庭自辩。
被告伍嘉威(41岁,警员)否认1项猥亵侵犯罪,指他于2025年12月20日,在尖沙咀警署227A室内猥亵侵犯女子X。
被告伍嘉威否认一项非礼罪。(陈晓欣摄)
辩方质疑事主被摸无弹开
辩方大律师郑明斌今续盘问X,质疑X起初怀疑被摸大腿时,连缩开、弹开的能力都无,指事主应一望便会知道被告是否在摸她。事主解释她当时专注回答月结单转帐问题,又称:“我点解反应会咁迟钝,因为我专注佢嘅问题。”强调她希望尽快答完问题和完结案件。
X再强调好肯定有被非礼
郑另质疑X为何在第3次目击被告的手在其大腿上,仍任由被吿的手在她大腿停留5秒。X无奈著郑将心比心,称她核对最后一份月结单便可完事,又说:“我好肯定佢系非礼紧我,我会作出投诉。”郑再问:“即使你好肯定被非礼紧,都宁愿答完问题先?”X否认,指她是在答问题同时遭非礼。
辩方指X曾抱怨说警察有咩用
辩方向X指出,在准备录口供时,被告说无法帮助X冻结骗徒的电话,又曾称不一定可追回款项。辩方形容X脾气不好,抱怨说:“报警有咩用”、“警察有咩用”。X否认。辩方再指出,没发生过指称的3次非礼事件,X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