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9.1推额外地积比先导计划 何珮玲指提供诱因加快旧区重建
发展局将于9月1日正式推出“额外地积比率先导计划”,率先在长沙湾、马头角、旺角、西营盘及上环、荃湾、湾仔与油麻地等7个指定旧区推行。计划容许符合条件的私人重建项目获额外20%免补地价总楼面面积,以提升重建的财务可行性。
发展局常任秘书长(规划及地政)何珮玲今早(21日)在电台节目表示,希望措施能为私人发展商提供诱因“有数得计”,加快参与市区重建的步伐,并承诺会在计划推行一至两年后进行检讨。
如拆卸楼龄50年或以上楼宇 可获额外20%免补地价面积比
何珮玲在港台节目《千禧年代》指,今次先导计划涵盖的7个旧区,均属旧楼及验楼令较为集中的地区。发展商如承诺拆卸区内楼龄50年或以上、地盘面积不少于700平方米的住宅楼宇并重建作住宅用途,即可获额外20%免补地价总楼面面积。
何珮玲表示,目前本港市区重建主要依赖市区重建局及私人发展商,惟不少旧楼在未拆卸前地积比已相当高,发展商进行业权整合时往往“计不到数”。因此,今次计划额外给予的免补地价楼面面积可视为“奖励”,期望能诱发更大规模的重建活动。
对于业界在咨询期间曾建议放宽地盘面积门槛,何珮玲强调当局坚持地盘面积不少于700平方米的要求。她解释,现时市区不少旧楼地盘仅得200至300平方米,重建后往往变成“牙签楼”。当局希望借此鼓励发展商同步收购附近楼宇,作有规模的发展,从而提供停车场、休憩用地等社区配套,令新旧居民同告受惠。
就获批的额外20%地积比率用途,发展商可选择向城规会申请加大原址重建的总楼面面积上限,并以标准金额计算额外地积比的地价价值来抵销补地价金额;亦可选择将额外地积比转化为地价价值,用作抵销同一发展商于原址、北部都会区或全港其他土地交易须支付的地价。
相关权益有效使用期为10年,期间不获利息且不可转让。若发展商选择原址加大楼面,则须经过城规会程序,评估对当地交通及环境的影响。
改契时会设立限期 要求指定时间完成项目
何珮玲强调,为确保计划能实质推动重建,当局在改契时会设立限期,要求发展商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项目,超时将设有惩罚机制;若发展商取得额外地积比后未有进行重建,当局亦有机制收回该额外地积比的价值。
至于会否担心小业主因而开天杀价、增加收楼难度,何珮玲坦言不希望出现有关情况,指发展商一般会按市价赔偿,而额外两成地积比旨在让发展商有利可图,鼓励拼购。
香港测量师学会会长温伟明在同一节目形容,政府今次伸出的是有效的土地政策“橄榄枝”,能即时为市场带来鼓励作用。他指出,旧区重建面对不少挑战,发展商常遇上俗称“种钉”的业主开天杀价,加上当前楼市周期波动较大,发展商承担的风险相对较高。
温伟明表示,虽然难以预计小业主的即时反应,但确认新安排对发展商具有吸引力,属于可行的经济诱因。由于发展项目需时,市场需要时间消化新措施,预料部分并购已接近成熟的项目将会率先加快完成重建,并会诱使发展商重新评估市场上其他潜在的重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