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涉非礼女报案人 官指事主说法常变不可信 裁男警罪名不成立

撰文: 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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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护士就裸聊勒索案到尖沙咀警署报案时,声称感觉到有只“暖暖地”的手背在其大腿移动,怀疑一名侦缉警员“揩油”,男警否认非礼,案件(KCCC 680/2026)今(28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决。

裁判官林希维指,女事主作证时经常转变说法,似以不同方式来磨合自己的版本,她的记忆并非清晰可信,拒绝接纳其证供,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兼得讼费。

被告伍嘉威(41岁,警员)被控1项猥亵侵犯罪,指他于2025年12月20日,在尖沙咀警署227A室内猥亵侵犯39岁女子X。

被告伍嘉威被裁定非礼罪不成立。(陈晓欣摄)

女事主就裸聊案报警

女事主X是一名护士,她供称案发时就诈骗及裸聊案报案,被带到227A室。她指被告在该室为她录口供时,被告称要核对银行月结单,想X站在他身旁,她感到犹疑,但仍有站到与被告约30厘米的距离,惟她两度回答被告时,感到大腿膝头对上被一只“暖暖地”的手背摸5至6秒,但无亲眼看到。到被告再问她时,她称见到被告垂直左手,前臂来回移动,觉得被告肯定是在非礼她。

官认为事主记忆非清晰可信

林官裁决时指,事主X提及被告要她走近身旁对数,但又称她曾提出她坐著对面都可以;辩方亦曾质疑,X口供称她向前走时腿部碰到被告的手,但在庭上又指被告触碰到她。她对于是否看到被告前臂及上臂郁动,亦有不同说法。

林官认为,X经常转变证供,并以不同方式来磨合自己的版本,其记忆并非清晰可信,故裁定被告罪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