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疑借词要女童变回异性恋 涉多宗非礼 官不信事主证供裁罪脱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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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得知同居女友的11岁侄女是双性恋者后,声称要教她性教育,令她变回异性恋,借词大肆非礼,包括要女童为他口交,和摸女童的胸及大腿等。男子否认6项非礼罪受审(DCCC 1111/2024),案件今(1日)在区域法院裁决。

法官谢沈智慧决指,女童不是诚实可靠的证人,其证供自相矛盾,如就其中一次非礼事件,女童一时指被告将下体放入她的私处,一时又指在私处外。法官拒接纳女童的证供,裁定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

被告CTL,46岁。他被控于2022年6至7月,6次非礼X。X于涉案时11岁。

被告CTL在区域法院被裁定所有非礼罪名不成立。(黄浩谦摄)

X向社工指多次被迫口交 证供只提一次

法官在裁决指,X不是诚实可靠的证人,其证供自相矛盾。如X一时指姑姐(即被告女友)比较恶,被告则经常责骂X,她从来都不喜欢被告,但她一时亦指很喜欢姑姐和被告,两人都很关心她。此外,社工指X表示多次遭被告迫口交,但根据X的证供,只有一次口交的事件。

指被告会关CCTV一时又称没看到

法官续指,X最初指每次被非礼,被告都会关掉住所内的闭路电视。惟X后来指没看见被告关掉闭路电视。就其中一次非礼事件,X一时指被告将下体放入她的私处内,一时又指在私处外,或记不起被告下体所放位置。

X想继续住在被告单位

就最后一次非礼事件,X称很开心很快可以离开被告住所,不用再见被告。惟案中不争议,X母要求X返回原本的住所,X不同意,表示希望继续居于被告单位。母亲威胁要断绝关系,X才同意返回原本的住所。法官拒接纳X的证供,遂裁定被告所有控罪不成立。

X指被告称要教授性知识非礼

控方案情指,X涉案时到被告和姑姐的单位居住。首次性侵于2022年6月发生,被告称要向X教授性知识,又指X是双性恋属严重问题,要协助X变回异性恋。被告从后拉下X的内裤,用手指碰触她的私处逾5分钟。其后,被告摸X的胸,至X表示要上厕所,被告才停手。被告又在单位内,要X替他口交。

X称遭推在床上非礼

同年7月,被告和X到X母租下的单位清洁。期间,被告把X推倒在床上,要X吻他的咀,X最终屈服。被告之后脱下裤子,并掀起X的裙,拉下她的内裤,以自己的下体摩擦X的私处。此外,被告亦摸X的胸。

在学校附近停车摸大腿

控方案情续指,被告曾开车载X到学校,并接X的表弟妹放学。被告把车停泊在学校附近时,曾摸X的大腿和胸。最后一次性侵时,X正收拾行李,被告吻她的咀约1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