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与男友性交后担心怀孕 报警求助 揭男友除非法性交亦曾肛交
两名内地来港的少男少女,在同一中学就读而互相认识,并成为情侣,18岁的男生涉多番与14岁的女生性交,并曾在未使用润滑剂及安全套下,与女方肛交,并令她出血。他亦多次在未使用安全套下与女方性交,女方后因担心怀孕而报警求助。
现已20岁的男被告,今(14日)在区域法院承认3项非法性交,及1项非法肛交罪名(DCCC 586/2026),法官严舜仪将案件押后至9月4日,以为被告索取劳教中心、教导所、感化官等报告,被告期间须还押。
被告陈智涛,20岁,承认3项与年龄在16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及1项与21岁以下女童作出肛交罪,指他于2024年1月至2025年1月,在粉岭萃云路永宁围、天水围屏山坑头村、屯门业旺邨业和楼等地点,3度与女童X非法性交;另于2024年4月在粉岭萃云路永宁围内与X肛交,X案发时约14至15岁。被告今在庭上需普通话传译协助。
事主与被告是中学同学
案情指,女事主X案发时14岁,她与当时18岁被告就读同一中学,二人于2024年1月成为情侣后,X前往被告于粉岭永宁围的住所,X在被告要求下,二人在浴室内性交,被告没有使用安全套,这是X的首次性行为,她觉下体肿痛,历时少于1小时。
被告没使用润滑剂下与X肛交
同年4月,被告与X再在被告粉岭住所性交,被告并要求与X肛交,X起初拒绝,惟最终仍有进行,历时约30分钟,被告没有使用安全套及润滑剂,X在过程中有流血,但被告没有停止,并有在X的体外射精。
被告曾建议X用紧急避孕药
在同年某日,被告放学后到X天水围的家,该次有使用安全套。2025年1月,被告购买两个避孕套到屯门一单位与X性交,期间有使用安全套,之后二人到浴室性交时没有用安全套,被告随后建议X服用紧急避孕药。
X担心怀孕报警求助
该次性交后约一个月,X担心怀孕而报警求助,病理科医生为X检验,发现她的处女膜完全撕裂,有插入性创伤,与性交情况吻合。警方同月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诫下保持缄默。警方在二人的手机,发现被告曾2024年12月问X有否来经,X表示感到头晕及恶心,或许怀孕。
辩方指两人因投契成情侣 因警方介入而分手
辩方呈上书面求情,指被告与X均是内地来港,两人因投契而发展成情侣,惟二人的关系,随著警方介入而中止。法官严舜仪担心事主情况,控方回应指X母透露X的心情已平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