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医院坏䢂|据报建筑署总工程策划经理被辞职 署方指不符事实

撰文: 任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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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分阶段启用的玛丽医院“临床大楼1”屡现升降机故障,28部升降机当中,只有4部能运作。《南华早报》今日(12日)报道,负责玛丽医院工程的建筑署前总工程策划经理李百怡,已于今年8月辞职。报道引述政府消息人士指,李百怡被建筑署劝辞职,又指她作为负责监督的主要官员,在工程延误问题上或出现“管理失当”,部门曾尝试在内部解决事件,而非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建筑署今晚回复查询时表示,必须指出有关报道与事实不符。该名人员以个人理由提出请辞,已按机制提前3个月提出申请,并于今年8月中离开公务员队伍。而署方已作出合适人事安排,以应付当前工作。

建筑署又称会全力配合发展局的审视和调查,并会按日后的审视结果追责相关公司和人士 (不论是否已离职)。现阶段署方不宜就个别指控和揣测作进一步回应,以免以偏概全。

负责玛丽医院工程的建筑署前总工程策划经理李百怡。(发展局网页相片)

报道引述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李百怡作为监督及与承办商联络的主要官员,可能在工程延误问题上出现“管理失当”,部门曾尝试在内部解决事件,而非启动正式的纪律处分程序。报道又提及,其他由她负责的工程同样出现延误。

建筑署今晚(12日)回复表示,署方必须指出有关报道与事实不符。该名人员以个人理由提出请辞,已按机制提前3个月提出申请,并于今年8月中离开公务员队伍。而署方已作出合适人事安排,以应付当前工作。

有关玛丽医院新临床大楼升降机工程,该署现正联同机电工程署严格监督承建商及工程分判商全速完成余下的执修工程,预计可于今年第四季内完成。

发展局日前已公开表示已开展有关审视个案处理及追责的工作,包括审视两个部门及有关人员在该升降机工程的验收及监管工作有否不足之处,并探讨同类工程项目的监督制度是否有优化空间,以及于十月完成审视后尽快向立法会事务委员会作出全面交代。

该署会全力配合发展局的审视和调查,并会按日后的审视结果追责相关公司和人士 (不论是否已离职)。现阶段署方不宜就个别指控和揣测作进一步回应,以免以偏概全。

翻查资料,政府电话簿今年2月仍显示李百怡担任总工程策划经理一职,属工程策划管理处4(401组),惟今日记者翻查政府电话簿,已不见其姓名及资料,并显示401组的总工程策划经理为杨敬安。

李百怡担任的总工程策划经理一职的薪酬属首长级D1点,月薪最高可达18万。她曾参与北大屿山医院香港感染控制中心等建筑工程。

负责玛丽医院工程的建筑署前总工程策划经理李百怡(右四),曾出席由香港建筑师学会等跨学会联合举行的香港中医医院及政府中药检测中心参观活动,并在台上致辞。(香港建筑师学会网页相片)

政府曾指不会向离职人员启动纪律程序

医卫局局长卢宠茂及发展局宁汉豪早前分别会见传媒时,均被问及会否启动部门首长责任制调查,惟两局均未有回应。

立法会今年4月讨论部门首长责任制时,劳联议员林振升曾关注,假如有公务员或已闻到“㶶味”,事件快“爆煲”或要受查便提早辞职,当局将如何处理。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称,若公务员辞职后休假期间,仍是公务员身份需要配合调查。即使有关人员离职后,调查程序会继续,因政府需要厘清事件,但对已离职人员就不会启动纪律程序。

部门首长责任制下设两级制,若涉及问题性质属一般性质,调查由部门首长负责。如部门出现严重问题,或涉及广泛性的系统问题等,会由叙用委员会领导的调查小组,展开第二级调查,调查可由行政长官、司长或局长启动。

负责玛丽医院工程的建筑署前总工程策划经理李百怡(右四),曾出席由香港建筑师学会等跨学会联合举行的香港中医医院及政府中药检测中心参观活动。(香港建筑师学会网页相片)

玛丽医院“临床大楼1”工程近日因屡现升降机故障掀起关注。建筑署确认已于去年初发出“完工证明书”,开始进入测试、验收和执漏阶段。机电署亦已于去年7月前就28部升降机发出准用证。不过,新大楼升降机同月开始屡现故障,去年7月更发生致命工伤,一名男技工在电梯槽内进行电力维修时,升降机突下降,他被困昏迷,抢救后不治。去年7月至今年1月新大楼发生7宗升降机故障事故,曾有医院职员困䢂。

新大楼的工程总承建商为“保华—安保联营”,升降机由“安力电梯有限公司”负责安装。事件于8月被传媒掲发后,建筑署回应指部份装置功能表现不佳,升降机的电子仪器(例如电路板、电梯平层感测器)有破损、电线接驳位欠妥,以及安装手工工艺不良等。

有传媒今年9月初再引述消息指,事件或涉升降机槽歪斜。发展局局长宁汉豪才进一步回应指,问题涉及䢂槽“外墙尺寸有偏差”,当局已掌握问题,解决工程上欠妥之处,有信心今年第四季完成工程。发展局已要求建筑署及机电工程署提交报告,以便局方于10月内完成审视并提出后续安排,全面检视两个部门在工程项目的验收及监管工作。

宁汉豪指,局方必要求负责的承建商和分判商支付解决措施的费用,不会令支出的公帑有所增加,亦会保留按合约,就施工欠妥的地方,工务部门保留权利索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