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女子伪造副教授信函获取录读博士 官斥剥夺他人机会判社服令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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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女子多次报读博士班失败,涉伪造前副教授何伟业的学术推荐,终获教有录取,惟被揭发文件造假而被控。内地女早前承认一项欺骗罪,案件(FLCC 2815/2025)今(14日)在粉岭法院判刑。

裁判官陈炳宙指,被告的教学表现出色,亦一直奉公守法,自我期望高,认为她一时想不通,受中介唆摆而犯案,然而其做法亦剥夺另一申请人的机会,经考虑后判被告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女被告李祖儿,早前承认一项以欺诈手段获得服务罪,指她于2024年11月30日至2025年12月16日,透过欺骗手段,向香港教育大学的教职人员讹称何伟业是她的学术推荐人,并指何于同年3月5日撰写之入学推荐信是真实的,从而不诚实地取得教大教育学博士课程的服务。

女被告李祖儿在粉岭法院认罪判社会服务令160小时。(资料图片)

申请未成功受中介唆摆

被告的背景报告指,她在学业和操行均有杰出表现,对教学有热诚。她在教大完成硕士课程后,在广州教学,为加强竞争力,想报读教大的博士课程,但一直未能成功,后来受中介唆摆而犯案。

官斥被告剥夺另一申请人的机会

陈官判刑时指,被告的犯罪行为,剥夺了另一名博士课程申请人的机会,影响他人的学业及前途,法庭需判阻吓性刑罚。惟考虑被告过往有出色的教学表现,她对自己有很高期望,接纳她一时想不通,被告因本案滞在港,已是惨痛教训,受中介唆摆而犯案。

2021年起每年申请至2025年才获取录

案情指,被告于2019年在教大硕士毕业,她在2021年起,每年都向教大申请其博士课程,但均不成功。她前年再经网上提交申请,并上载声称由教职员“何伟业”撰写的推荐信,终获教大取录,并于2025年9月开始上课。

认用2021年的信函伪造再冒签

惟教大职员其后发现,何于2021年7月已离职,何在离职前为副教授。职员联络何后,何确认从未发为被告撰写推荐信。被告被捕后在警诫下称,修读硕士课程时认识何,她于2022年要求何为她撰写推荐信,她指何表示可用他于2021年所写的信函。被告承认她以2021年推荐信内的资料为基础,伪造涉案推荐信及在信上冒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