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深水埗劫杀案 法官正指引陪审团 被告羁留室内昏迷送院死亡
1991年深水埗发生枪杀劫案,一间钟表行疑遭3名匪徒持械行劫,匪徒未有劫走财物,其中一人却开枪轰毙一名职员。一名涉参与该劫案的内地汉,2023年来港时被捕,并被控以谋杀及企图抢劫罪(HCCC1/2025),案件于今年9月开审时,因被告患肺癌第四期,且癌细胞扩散至脑部,未能向律师作出提示,早前已被裁定不适合答辩。惟控方仍继续举证,以决定被告是否曾做出控罪指称行为。
法官今早(14日)在高等法院开始引导陪审团,惟被告中午时在羁留室内昏迷,被送院抢求至下午宣告不治。惩教署已将事件通知警方,死因裁判法庭将进行死因研讯。
被告文稳业,62岁。他被控于1991年6月9日,在深水埗北河街1A号地下信发公司内与其他身份不详的人,谋杀男子郑启霖(56岁),和企图抢劫郑启霖、郑芝、罗少峰和蔡杏俏。
被告下午1时48分在囚室内昏迷
惩教署指,该名还押在囚人士患有肺癌,一直需要接受院所医院和公立医院治疗及跟进。他自2023年起,因谋杀罪而被还押。该名还押在囚人士今被安排到高等法院出庭应讯,但惩教人员于下午1时48分,发现他於单人囚室内昏迷不醒,立刻召唤支援人员到场为他进行急救,并召唤救护车将他送往公立医院作进一步救治。该名还押在囚人士送院后一直昏迷,其后情况转差,延至下午3时28分证实不治。
辩方指被告已不能向律师作指示
案件本月初在高等法院开审前,辩方指被告患肺腺癌第四期,癌细胞扩散至脑部。他接受手术和治疗后,情况仍恶化。他不了解法律程序,也不能向律师作出提示。陪审团经退庭商议后,裁定被告不适合答辩。
案情指1991年3匪入店并开枪轰毙店员
控方其后继续举证,让陪审团决定被告是否曾做出控罪指称行为。控方开案陈词指,信发公司售卖钟表珠宝等二手物品。于1991年6月9日,三名匪徒持械行劫,最终空手而回,但店员郑启霖头部中枪不治。
店东指被杀店员卖手表珠宝
信发公司东主罗少峰早前作供,透露现年72岁,已退休。他称信发公司售卖当舖的货物,包括手表、珠宝和衣物。员工郑启霖负责售卖手表珠宝,郑启霖的兄长郑芝则负责售卖衣物。
往按警钟及报警时突听到枪声
他续供称,于涉案时早上11时许,一名20多岁的男子进入店内。该男子走向饰柜,其后转向罗,并手持一枝6、7吋长的枪状物件,称:“打劫,唔好郁。”罗随即到店舖阁楼,按下警钟和报警。期间,罗听到“呯”一声。他返回店内时,见到郑启霖躺在地下,大量流血。罗用布按著郑启霖的头,其后警员和救护员到场。
罗在辩方盘问时指,郑启霖“少少肥”,形容他为人平和、实干。罗亦确认,其店在案发前曾被7次行劫。
东主妻在办公室俯身并用手掩子女咀
此外,东主罗少峰的妻子陈玉兰供称,涉案时在信发公司的办公室内和子女玩耍。期间,陈听到警钟响起,遂从办公室的窗口望向店舖,看到两至三个男子正行劫。陈当时大惊,俯身并掩著子女的咀。不足一分钟后,同样身处现场的家姑蔡杏俏称:“佢哋走哂喇。”陈前往店舖,发现有饰柜的玻璃损毁。家姑和另一名职员郑芝,正查看郑启霖的状况。
餐厅店员见匪徒持枪入店
证人林泽文供称,其父亲的餐厅在信发公司对面,他于1991年时日间会在该餐厅担任收银员。案发日早上11时35分左右,林听到警钟响起,见到信发的店内有三名匪徒,其中一名匪徒以黑色手枪,指向饰柜后的一名男职员并开枪,该职员头部中枪后倒下。此外,第二名匪徒用锤子打烂饰柜的玻璃,然后和第三名匪徒爬过饰柜搜掠。惟因警钟仍然响起,两人很快便爬离饰柜,然后连同开枪的匪徒向通州街逃走,而林亦听到汽车驶走的声音。
现场有被告手印
控方案情续指,警员到场调查,发现饰窗有多个指纹和掌纹。此外,警方在通州街和界限街发现一辆挂上假车牌的失车,并在车内检获一件T恤,衫上有两处血迹。控方指,3名匪徒坐该失车逃走。
检取T恤上血迹与被告吻合
法证专家卫永刚作供,称曾用警方检取T恤上的血迹,与被告的DNA作比对,认为两者吻合。专家并指血迹来自另一人的机会“非常非常低”,机率为412兆份之一。 鉴证科警署警长陈毓晔供称,经对比后,证实留下的指纹和掌纹,其中一个掌纹属被告的右手掌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