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 Duo取机|司机注意!折机开尽萤幕长度符法例?当局有回复

撰文: 石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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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Apple首款折叠式萤幕旗舰手机 iPhone Duo,今日10月23日正式发货。根据香港法例,驾驶时如在司机前方放置流动电讯装置,这些装置的数量、尺寸及放置地方均受到规管。
在尺寸上,法例规定司机所看到的装置屏幕的对角长度不可大于19厘米。据苹果Apple介绍,iPhone Duo完全展开后,内萤幕对角线为7.6 吋,根据换算,约等于19.304 厘米,可能超出法例要求。
运输署早前回复《香港01》指,制定法例已考虑折叠式流动电讯装置,如司机在驾驶时有需要放置折叠式流动电讯装置,可把装置折叠并显示符合法例要求的屏幕大小。

的士“电话阵”已不再容许。(资料图片)
Apple首款折机iPhone Duo今日(23日)上午八时正式取机。(洪戬昊摄)

香港关于驾驶时放置及使用流动电讯装置的法例(《2025年道路交通(交通管制)(修订)(第2号)规例》)今年1月25日已正式生效,司机驾驶时最多只可使用两部流动通讯设备,而显示屏对角长度不可大于19厘米,设备不可影响或阻碍行车视线,违规最高可判罚2,000元。

运输署指制定法例已考虑市场上存在的折叠式装置

根据苹果Apple介绍,iPhone Duo完全展开后,内萤幕对角线为7.6 吋,根据换算,约等 19.304 厘米,可能超出法例要求,按照法例司机需把手机“折埋”,驾驶时只能使用5.4吋的外萤幕。

运输署今回复《香港01》指,政府制定法例时,已考虑市场上存在的折叠式流动电讯装置,并已在提升道路安全与照顾不同司机使用流动电讯装置的需要之间取得平衡。

运输署指如司机在驾驶时有需要放置折叠式流动电讯装置,可把装置折叠并显示符合法例要求的屏幕大小。(洪戬昊摄)

运输署:可把装置折叠并显示符合法例要求的屏幕大小

该署指,较大的屏幕装置有较大机会被用作看影片或处理文书和讯息等非驾驶相关的用途,令司机分散注意力且不能妥为控制车辆。如司机在驾驶时有需要放置折叠式流动电讯装置,可把装置折叠并显示符合法例要求的屏幕大小。

运输署同时提醒司机在驾驶时应避免使用装置,以免分心,如司机在驾驶时因操控流动电讯装置而影响驾驶,不论有否酿成交通意外,可能已触犯“危险驾驶”或“不小心驾驶”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