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尧冲击立法会罪成囚6年2月 申终极上诉被拒
艺人王宗尧等多人涉于2019年7月1日进入立法会会议厅,被裁定暴动等罪成遭判囚,上诉庭于本年3月驳回王等人的上诉。王宗尧其后再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FAMC28/2026),终审法院的上诉委员会于上周五(30日)颁下书面命令,指王未能提出合理的上诉理据,拒批上诉许可。
上诉人王宗尧在原审时被裁定暴动等罪成,遭判囚6年2个月。他其后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诉,遭上诉庭驳回。
艺人王宗尧在冲击立法会案被裁定暴动罪成,判囚6年2月。
2019年7月1日有大批示威者闯入立法会并作大肆破坏。(资料图片)
同案14被告囚54月至82月
本案原涉14名被告,其中8人承认暴动罪,包括罗乐生、毕慧芬、孙晓岚、潘浩超、沈镜乐、刘颖匡、邹家成及范俊文,另王宗尧等4人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此外,部份被告亦涉及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罪,或刑事毁坏罪。该12名涉及暴动罪的被告,被判囚54个多月至82个月不等。
黄家豪和马启聪则被裁定暴动罪不成立,但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罪成,分别被判罚款1500和1000元。
王宗尧和另外6人提出上诉,均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