沦为台湾诈骗车手的香港人|浸大新闻系学生《新报人》专题

撰文: 浸大《新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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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合约、一张机票,成了香港人Ken(化名),通往台湾铁窗生涯的开端。香港人被诱骗到缅甸、柬埔寨等东南亚国家诈骗园区的新闻并不罕见,但原来台湾是另一个“高薪外勤”、“短期出差”诱惑的目的地。Ken向记者道出他淘金梦未圆而深陷囹圄的经过。他2025年经香港中介介绍赴台工作,岂料沦为诈骗集团“车手”,即做收骗款的跑腿,两星期后被捕,其中诈骗未遂罪成判监10个月,现已服刑完毕,但他还有其他10项诈骗罪被定罪,分别判监1年至1年3个月不等,仍等待上诉,未有最终刑期。
他在台湾看守所期间感染超级细菌,差点命悬一线,要做手术,记者翻阅他的多份法院文件,亦有描述此情况。由于特区护照和香港身份证被诈骗集团收走,在台湾亦是保释候审状态,目前无身份证明文件,连看病都困难。他的家人在香港接受访问,讲述到台湾为Ken奔走的情形,称非常焦急无助。

《新报人》为浸大新闻系学生采访刊物
新报人记者:童卓民、卢承琨、江琰、梁家俊
指导老师:劳显亮

本文获《新报人》授权转载

原标题:
沦为台湾诈骗车手的香港人 亲述堕入铁窗生涯经历

2025年5月Ken被捕后,彰化警方向传媒发放他涉嫌担任“车手”取钱的闭路电视片段。(彰化警方图片)

香港求职变台湾阶下囚

30多岁的Ken(化名)原为香港普通求职者,2025年3月在Facebook的“揾工群组”求职,之后有自称“中介公司”的人员接触他,介绍到台湾一间投资公司担任外勤人员。双方在香港九龙区的某商业大厦大堂,与所谓的雇主做了简单面试,然后就签下“外派专员”的雇佣合约。

合约列明工作是短期性质,地点在台中,负责送礼、递交文件、处理投资合约,日薪2,000元新台币(折合约495港元),若成功与客户签约完成储值交易,可得1%佣金。做满两周雇主会承担来回香港与台湾的机票。

台湾有银行的门口贴上海报,警告民众当上车手的后果。(新报人记者童卓民摄)

“有香港公司面试、有签合约,去到台湾初期只是送礼物、送文件,教客户用App,一切正常到你不会怀疑。”Ken在2025年4月中飞抵台中,入住公司安排的酒店,之后就很快“上班”,每日乘搭公司安排的车辆,到不同地方拜访客户,派发电子产品礼品,其后工作内容逐渐升级,涉及与客户签约及收取“投资款项”,再转交公司司机。

工作大约两星期后,在2025年5月初,Ken被台湾警方“钓鱼执法”,才惊觉自己身处诈骗集团,“之前客人说透过公司投资有赚钱,我完全没有怀疑过。”

本报记者经过翻查,发现涉及“元永雄投资有限公司”的诈骗案件在2025年高达21宗,不少被告(其中亦包括香港人)报称完全不知情,与Ken报称的情况吻合。(台湾法院判决书)

一罪已服刑 另十罪成已判刑待上诉

Ken被捕后经历在不同县市多次上庭,他被警方钓鱼执法的案件,被判“诈欺取材未遂罪”罪成,刑期11个月,上诉后减至10个月。目前他已经刑满出狱,但这只是他多合共11宗案件的其中一宗。因为台湾的诈骗罪,按每个受害人分别判刑,他合共11宗罪罪成,每宗罪分别被判监禁1年至1年3个月不等。

由于他正在上诉,未有合并刑期。此前亦有人用他的名字连络受害人,有受害人证实未曾与他见面,因此他亦收到过这11宗案件之外的不起诉通知书。

《新报人》记者翻查台湾司法系统,找到Ken到判决书,证实了他的说法,除了最后被捕的欺诈未遂,其他罪名是“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理由是曾收取款项、到柜员机取款等,担当台湾诈骗集团的“车手”,即负责跑腿。

染恶菌生疥疮 需做多次手术

被捕后,Ken曾被羁押在彰化看守所、台中看守所,正式判刑后就短暂在台中监狱服刑,直至刑满出狱。他形容台湾监所的环境恶劣,他曾感染细菌,引发鼻窦炎、脑膜炎及肝炎,需多次手术才“捡回性命”。

Ken在彰化看守所感染细菌后,曾生疥疮,上诉转到台中看守所后仍未好转,脸和眼肿大,多次申请才获送到台中监狱附设培德医院资料,最后要到台中市区的大型医院做紧急内窥镜手术。

《新报人》记者在台湾法院的文件中,查找到他提及的上述手术。手术后Ken确诊感染超级细菌,要多次打针,他说现在还有后遗症。

Ken的姐姐Betty说,香港入境处有询问Ken的情况。(新报人记者童卓民摄)

家属亲述:40天医疗费近百万台币

台湾监所的经历更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Ken的家姐Betty(化名),在香港接受《新报人》访问,讲述她当时到台中照顾弟弟的情况。

“在医院住了40日,做三次手术,用了差不多100万新台币(折合约25万港元)。”Betty说,弟弟入住加护病房第一日就开始发烧,家人以为他只是普通感冒,“一个星期后,他全身肿胀,眼睛都合不起来,坐都坐不稳”。

护照被诈骗集团收走 出狱后无证件难求医

Ken在手术后要继续服刑,出狱后因为还有其他案件在身,被台湾限制出境,目前状况是交保候审。由于他的证件在诈骗集团手中,台湾警方并无找到,他出狱后亦无台湾方面的任何证件,令他变成彻底的“无证”状态,在台湾寸步难行。

因为无证件,Ken说有些医院不愿接受他求诊,连到警署派出所领取法庭书信亦有困难。他曾求助香港入境处,但由于无法亲身办理,因此无法申请任何香港证件,只有入境处发出、让他可以离台回港的一次性入境证明,但台湾的医院亦不承认此文件。

Ken与家人有向香港入境处求助,Betty指,入境处在Ken被送入加护病房的时候,曾主动提出提供医疗专机送回香港的选项,“当时入境处每星期都会打电话来,两小时就帮我们审批了入境文件。”不过Ken最终因仍有案件未审结,被禁止离台回港就医。

Ken今年3月出狱后,转送移民署后获保释,他指由于台湾不同县市的资讯并不互通,曾在上庭后再次被指仍在通缉名单而被捕。目前他仅靠家人接济,在台等候接下来的司法程序。

骗徒惯常用Telegram和Facebook招人。以“日薪高达$2000港币”、“毋须经验”等字眼招揽港人赴台。(Facebook群组)

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告诫港人:诈骗公司高度伪装

从在香港求职,到在台湾身陷囹圄,入狱、染病、做紧急手术,Ken说愿意承担法律责任,但同时告诫其他香港人,台湾诈骗集团已进化到“公司化”经营,“就算有公司、有律师、有合约,一切觉得再正常不过,都可能系诈骗公司一早高度伪装。”

他任职的“元永雄”公司,表面为电子产品门市,实则借人头开设,有法人注册、有办公室、有合约,一旦公司被举报或列入“165防诈热线”,集团会立即改名、更换商标并继续营运。

台湾财政部于2025年5月15日发布的澄清公告,提醒民众切勿被“元永雄投资有限公司”等假藉政府机构名义的诈骗手法蒙骗。(台湾财政部网站)

台湾行政院直属的金融安定基金管理委员会,已于2025年5月15日严正澄清,基金会从未与民间投资机构元永雄公司展开策略性合作,网站广告为不实资讯,提醒民众勿上当受骗。

Ken告诫港人,求职时要核查公司背景,若到台湾工作,要留意是否符合台湾法律、合法工作签证,切勿误信短期高薪出差,香港境外工作可能是诈骗陷阱。

台湾法院判决书文件显示,有多名香港人担当诈骗集团“车手”,被判诈欺罪成。(新报人记者江琰摄)

去年140宗港人涉案 不知情难成抗辩理由

港人Ken在台湾当诈骗集团“车手”,在台湾被判11罪罪成的经历,并非单一个案。记者发现,在telegram和facebook,仍有兼职广告,以高薪、毋须经验等字眼,招揽香港人到台湾。记者翻阅多份台湾法院的判决书,发现今年至今,港人在台湾涉及诈骗的案件就有44宗,去年更高达140宗。

台湾律师指,即使港人声称只是来台工作,对诈骗不知情,但台湾法院会认为,只是帮忙提款就有高薪,一个具备一般常识的成年人,应能预见这类行为可能涉及诈骗,被告无视异常征兆,法院通常会认定其具有“不确定故意”而判决有罪。

今年初至今44宗案涉港人

记者翻阅多份台湾法院的判决书,发现众多港人涉及在台诈骗,2026年初至今44宗,2025年140宗,涉及的罪名包括“加重诈欺”、“有组织犯罪”和“银行洗钱”等。

港人Ken展示的合约文件,上载有“元永雄投资有限公司”字样及公司印章。台湾法院判决书有多宗案件,都涉及“元永雄投资”,2025年就有21宗。

在这些案件中,部分香港人和台湾的被告,报称完全不知情,与Ken报称的情况类似。翻查纪录,犯案有共通点:受害人通常透过社群媒体(如LINE或Facebook)被邀请加入投资群组,再下载伪造的“元永雄”投资应用程式,查看虚构的股票获利状况。而担当“车手”,会在公司安排下,与受害人签署“合作契约书”、“交割凭证”等文件。

翻查纪录,诈骗案案情有共同之处,透过通讯软件邀请加入投资群组,再下载“元永雄投资APP”。(台湾法院判决书)

台湾律师:诈骗集团设“复合式陷阱”

台湾政国律师事务所陈宏毅律师,接受《新报人》访问指出,,现时诈骗集团的招聘手法已从“直球对决”演变为极具欺骗性的“复合式陷阱”,包括以“海外代购”或“行政文件收送”包装诈骗行为,并提供机票、住宿、专人接机,大幅降低戒心,令求职者在陷入犯罪环节前已对集团产生依赖。

取包裹有异常高薪 违背一般常识

陈宏毅解释,台湾法院在判断被告是否涉及诈骗时,法官会检视其劳务与报酬是否明显不相当,如处理简单文件却获高薪、是否采取异常应征流程等,仅是帮忙提款或领包裹,日薪却高达数千甚至上万元台币,显然违背一般社会经验,一个具备一般常识的成年人,应能预见这类行为可能涉及诈骗,被告无视异常征兆,法院通常会认定其具有“不确定故意”而判决有罪。

无论是香港人在台湾涉及诈骗,还是其他地区人士在香港涉及诈骗等刑事案件,被告获保释候审期间,多数会被限制出境。陈宏毅指,港人被告在台湾因“无固定居所”且涉跨境犯罪,极易被认定有“逃亡之虞”而遭羁押甚至禁见。

港人无资产 难与受害人和解争取缓刑

另外台湾因诈骗猖獗,在司法实务上,诈欺罪严格采行“一罪一罚”原则,不同受害人、不同收款或取款次数,就法院就会将每一次行为视为独立犯罪,分开论罪后再合并计算总刑期。

陈宏毅指,与被告与被害人和解是获得缓刑的关键,但港人若在台无资产且被羁押,难以在审理期间达成和解。

就港人在台湾涉及刑事案件数字,《新报人》向香港入境处查询,处方指没有备存分类,2024年至2026年4月底,入境处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共接获163宗港人在台湾遇事求助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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