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抵港男行李藏逾11万支私烟值逾$46万 被判囚5及9个月兼罚款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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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于7月15日在机场截查一名48岁抵港男旅客,在其携带个人行李内,检获约20,600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92,700元,应课税值约68,100元。该名旅客随即被捕。另外,海关昨日(10日)亦机场截查一名31岁抵港男旅客,在其个人行李内,检获约90,400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370,600元,应课税值约298,800元。

案中两名入境旅客均被捕,因处理及进口未完税香烟、以及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条例》),今日(1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决,该名48岁男子被判处监禁5个月及罚款2,000元;该名31岁男子则被判处监禁9个月及罚款1,500元。

一名48岁抵港男旅客行李藏20,600支私烟,被判处监禁5个月及罚款2,000元。(海关图片)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海关提醒市民,根据《条例》,烟草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两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

一名31岁抵港男旅客行李藏90,400支私烟,被判处监禁9个月及罚款1,500元。(海关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