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新界北放蛇打击白牌车 拘捕两丰田男司机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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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今日(10月2日)在新界北总区进行打击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俗称白牌车)行动。

人员乔装乘客租车,由元朗前往屯门,并截获两辆私家车,拘捕两名分别41岁及26岁本地男司机,他们均涉“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及“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正被扣查;涉案两车已被扣查作进一步检验。警方提供图片可见,涉案两车均为丰田。

警方提供图片可见,涉案两车均为丰田。(警方提供)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除非汽车获发有效既出租汽车许可证,否则任何人不得驾驶或使用车辆作出租或载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处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再干犯则可处罚2.5万元及监禁12个月。

警方现作出呼吁,市民出行时亦应选择合法既公共交通工具,如相关车辆既用途为非法载客取酬,有关车辆既第三者风险保险或会失效,一旦发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会失去应有既保障。

警方提供图片可见,涉案两车均为丰田。(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