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国安处拘9男 揭办军事训练检武器爆炸品 部份曾往宏福苑灾场
警国安处今午(12日)召开记者会,昨晚(11日)先在新蒲岗一工厦拘捕6男,其后再在屯门及油麻地拘捕3男,揭发有人在重门深锁的工厦单位内,进行军事形式的枪械、军刀、格斗、无线电通讯训练,部份人曾更曾以“黑暴”装束,现身大埔宏福苑大火现场。
行动中,警方检获大批气枪、刀剑、爆炸品及3D打印机等,会调查是否曾用作自制枪械或枪械零部件。今次亦是警方首次引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13条“非法操练”条文作出拘捕行动,现正调查涉案人士担当的角色及有否在逃人士。
警务处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称,今年较早时,国安处收到一名市民举报,怀疑有人在新蒲岗一工厦,收藏武器及进行类似军事形式的训练,警方经调查后相信相关团伙正在组织反政府人士,并向他们提供训练,包括枪械、军刀、格斗、无线电通讯,相关行为涉嫌违反“非法操练”。情报显示,相关训练是自2024年初开始。
警务处国安处警司周学贤表示,国安处人员于12月11日晚上,持法庭手令突击搜查涉案工厦单位。人员进入单位时,发现6名男子,其中一人当时正向在场其他人进行训示。人员管控在场者及搜查后,检获5支长气枪、2支气手枪、5把相信用作操练的仿制短刀和1把仿制长剑、搏击用具、爆炸品,亦有印有黑暴分子常用口号或贬损特区政府的绣章等。爆炸品处理课(EOD)人员经初步检验后,相信搜出的爆炸品经过自行改装、有引线可用作点燃,EOD正检验该些怀疑爆炸品的破坏力。此外,单位内亦发现一部3D打印机,警方会调查是否曾用作自制枪械或枪械零部件。
警方在12月11日晚上完成初步现场调查后,国安处人员以涉嫌“非法操练”罪,拘捕在场6名本地男子(20至25岁);之后再根据在调查期间搜集的证据,分别在屯门及油麻地再以“非法操练”罪,拘捕3名男子(20至22岁),全部被捕人正被扣查。被捕人的职业包括文员、保安、食店职员等,警方形容“各行各业都有”,部份人本身相识,然后“搭上搭”认识其他人;相关训练是在新蒲岗一工厦内进行,十分隐蔽,现场重门深锁、窗户全部用黑胶袋遮住。
消息称,部分被捕人曾于2019年参与多场暴乱,其中一人姓李,之前曾开设Telegram群组发表宣扬仇恨及暴力的言论、讨论制作汽油弹及枪械等,企图策划“一场大屠杀”,因干犯煽动罪、串谋有意图伤人等罪,被判监29个月。李男于2024年尾出狱后,接受感化令监管期间,据悉仍持续与相关人士来往或参与非法操练,警方不排除他组织武装力量,等待时机再起炉灶,严重危害国家安全。
被问到被捕人当中,负责传授技巧的人有否接受过军事训练,周学贤表示是调查方向之一。李桂华则称,从一些训练的录影带中,“我发觉佢哋系有板有眼㗎,譬如佢哋用枪、或者刀,似乎都系……可能真系接受过一啲训练”,警方会继续循这方面加紧调查。
李桂华称,今次为首次引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的“非法操练”条文作拘捕行动。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13条,如任何人未经保安局局长或警务处处长准许,而向其他人提供指明操练,最高可判监7年,接受指明操练者最高可监禁3年;若操练与外部势力有关,例如策划、控制、指使、资助和支援,刑罚会提高,提供者最高监禁10年、接受操练者最高监禁5年。
指明操练是指,1:用攻击性武器作操练、2:进行军事练习、3:进行变阵演习。李桂华强调,若相关训练只与康乐目的有关,则不算违法,“所以大家唔使担心,譬如玩war game(野战游戏)或者其他嘅嘢,而个目的好明显系娱乐嘅话,系会不构成呢个罪行嘅,大家唔使担心系有呢个误堕法网嘅情况”。他指出,在2024年3月前,《刑事罪行条例》都有类似条文,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生效后用新条文取代。
李桂华称,今次行动中,人员最忧心是发现爆炸品,强调低性能火药不等于无杀伤力,因此警方十分关注。警方调查亦发现至少一、两名被捕人,曾在刚过去的大埔宏福苑火灾现场,以“黑暴”常用的服装出现过,但他们当时在场做过什么、以至有什么角色,都是调查方向之一,与之前被捕的人有无关系均正在调查。情报显示,有一名被捕人提及过,希望学到格斗、使用枪械、短刀等技巧,在黑暴再临时攻击阻碍他的人,包括警察及政府人员。
李桂华又指,在宏福苑火灾后很多事已令人担忧,有人用2019、2020年常见的服装、口号、方法等,试图散布仇恨,令人感觉到已有“黑暴嘅苗头”,今次行动更令人觉得相关苗头带有暴力性,不能掉以轻心。警方会集中调查检获的武器是如何制造及使用,以及是否有其他人亦参加过非法操练,因这些人对全香港的安全会构成威胁。
李桂华指,“非法操练”是严重罪行,市民选择活动时要留意举办机构及目的等,如发现可疑活动,欢迎向国安处提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