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的士疑冲灯辗毙哥基犬不顾而去 狗主悲恸 亲友悬红求片
马鞍山昨日(27日)有宠物犬被撞毙,涉事的士不顾而去。一只4岁哥基犬昨日清晨由主人带出街散步期间,在马鞍山恒辉路遭一辆的士辗毙。狗主悲恸报警,“好伤心喺马路睇住只狗狗喊”。事后亲友在网上发文,指的士不但冲红灯,事后更不顾而去,悬红3000元求取相关影片作证,盼将涉事司机绳之于法。
据网上帖文透露,昨日清晨约6时20分左右,一名男子带同4岁哥基犬散步,在灯位行人过路处依照“绿公仔”过马路,惟一辆市区的士怀疑冲红灯,“直接撞到然后碌到狗狗”。哥基犬疑被辗过,翻滚数米、身上衣服松脱,“肚子上和下半身有明显轮胎印”。紧随其后的男主人亦险被撞倒,涉事的士没有停下,绝尘而去;狗狗最终当场不治。
文中续指,惨死哥基犬平日非常听话,会跟着人行及听从指令,“叫佢等灯位佢识等”。发文者称,警方到场后初步发现附近没有天眼拍到事发位置,“警察都出咗个贴文贴咗喺栏杆隔离,睇晒现场冇CCTV影到事发位置。”发文者悬红求取相关影片作证,盼将司机绳之于法,“希望有心人如果喺事发地点经过,影到的士冲灯撞狗狗过程,酬$3000”。
《香港01》联络上读者Chris,他透露惨死狗女名叫“Youmi”,由其女朋友饲养,他们同居2年以来,一直由一位男亲友协助放狗,每日两次,“好乖,从来唔拆家,亦都唔喺屋企疴屎疴尿‥‥‥”
事发时,男亲友与狗狗仅距一、两米,“以为的士会停,点知的士刹车都冇,就直接撞咗落狗狗,Uncle好伤心喺马路睇住只狗狗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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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引起网民挞伐,炮轰涉事司机不负责任及犯法,“呢啲司机一定要捉到佢,最好停埋佢牌,猫狗生命同人一样平等,佢谋杀!”、“净系冲灯已经好有问题啦!”、“要报警呀!有冇搞错啊!”亦有网民认为狗主要为爱犬戴上狗绳,增加保障,“就算狗狗识听指令,主人都应该要拖绳。”
警方表示,昨日清晨6时32分,接获一名姓周(65岁)男主人报案,指其4岁哥基犬在恒辉街近欣安邨,被一辆的士撞倒。该狗只多处受伤,的士则不顾而去。案件列作“交通意外无人受伤—车辆不顾而去”处理。
根据2021年新修订的《道理交通条例》(第374章),如司机驾驶车辆时发生意外而涉及猫只或狗只受伤(无论被撞到的是否属于流浪猫狗),司机须停车及尽快报警。如动物畜养人在场,则需向该动物畜养人提供资料,否则须于不迟于意外发生后24小时报警。
如果司机在意外发生后没有停车,最高可被判处监禁12个月及罚款一万元;如没有在意外发生后不迟于24小时内报警、按规定提供详情或报告意外,则最高可被判处监禁6个月及罚款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