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打击航空旅客走私香烟 12旅客被判囚3至6个月 检逾$280万货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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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分别于去年11月及今年3月,拘捕多名走私未完税香烟的抵港航空旅客,当中12人分别于昨日及今日(12日及1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3至6个月。

海关人员于2025年11月19日在香港国际机场截查一名24岁抵港男旅客及一名34岁抵港女旅客,并在他们的个人行李内共检获约8.2万支未完税香烟,市值总共约37.2万元,应课税值总共约27.3万元,(海关提供)

海关人员于2025年11月19日,在香港国际机场截查一名24岁抵港男旅客及一名34岁抵港女旅客,在他们的个人行李内共检获约8.2万支未完税香烟,市值总共约37.2万元,应课税值总共约27.3万元,该两名抵港旅客随即被捕。他们因处理未完税香烟,以及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各被判处监禁6个月。

另外,海关于本月3日至11日展开代号“晴空”的执法行动,打击航空旅客走私香烟及相关私烟储存仓库。前日(11日)人员在机场拘捕10名进口及管有未完税香烟入境的航空旅客(29至63岁),在他们的个人行李内检获共约55万支未完税香烟,约值250万元,应课税值约180万元。该10人分别于昨日及今日(12日及1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3至6个月。

海关一连九日(3月3日至11日)展开代号“晴空”的执法行动,捣破一个跨境私烟集团。行动中,共检获1,100万支未完税香烟,市值4,900万元,应课税值为3,600万元,共拘捕30名涉案人。(资料图片/林振华摄)

海关表示对两案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根据《应课税品条例》,烟草属应课税品。任何人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

海关一连九日(3月3日至11日)展开代号“晴空”的执法行动,捣破一个跨境私烟集团。行动中,共检获1,100万支未完税香烟,市值4,900万元,应课税值为3,600万元,共拘捕30名涉案人。(资料图片/林振华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