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元朗放蛇拘两“白牌车”司机 将发传票票控
撰文: 凌逸德
出版:更新:
新界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人员,今日(19日)在区内进行打击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的行动。
行动中,人员于元朗区乔装乘客,截获两辆怀疑“白牌车”。两名分别42及40岁本地男司机,涉嫌“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稍后警方将发出传票作票控。涉案两辆私家车已被扣留调查及作进一步检验。
人员元朗区放蛇拘两辆“白牌车”男司机,将作票控;涉案两车被扣查。(警方图片)
人员元朗区放蛇拘两辆“白牌车”男司机,将作票控;涉案两车被扣查。(警方图片)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除非汽车获发有效的出租汽车许可证,否则任何人不得驾驶或使用车辆作出租或载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判处罚款一万元及监禁六个月,再干犯则可处罚2.5万元及监禁12个月。
警方呼吁市民,出行时应选择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搭乘相关车辆的用途为非法载客取酬,有关车辆的第三者风险保险或会失效,一旦发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会失去应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