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ve Lily|瑞典拟将抚养权永久转至当地夫妇 非常父母斥违人权
【Save Lily事件|Save Lily香港|Save Lily父母】一对香港未婚伴侣曾先生和关小姐,早前设下专页“Save Lily”,指控瑞典当局“强行”将其母儿Lily带走并由予寄养家庭照顾。事件有最新发展:曾关两人于香港时间今日(6月25日)凌晨向传媒发放消息,指瑞典当局在不设聆讯的情况下,将Lily的抚养权永久转移予一对瑞典夫妇。两人对此感到不满,直斥此举属强行断绝Lily与亲人的关系,违反人权。
根据“Save Lily”发起人曾先生和关小姐所述,已接获瑞典移民局通知,确认当局已就Lily遣返事宜。该局已与中国驻瑞典大使馆取得联络并展开对话,惟目前仍未有遣返Lily 回港的具体计划。
他们称,瑞典北雪坪区域法院(Norrköpings tingsrätt)文件显示,法院建议以书面形式处理,将Lily抚养权转移至一对瑞典夫妇的案件,且不设法庭聆讯。社福局对此表示同意,并已向法院申请紧急及永久转移抚养权。文件显示,社福局认为Lily已在瑞典寄养家庭生活两年,并已融入当地生活;加上其父母长居海外,家庭团聚机会有限,因此认为将其抚养权,转移至瑞典夫妇名下,为符合Lily的“最佳利益”。
两人对此裁决感到不满。他们认为,瑞典当局应遵从瑞典移民上诉法院,于2024年9月13日作出的终审遣返令。他们指,当时瑞典移民局评估认为,在香港的家人或家属,很有可能能够满足Lily的需求,使她获得文化认同和语言归属感,从而促进她未来与父母和亲属建立联系的机会。从长远来看,让Lily在原籍国获得照顾,才符合她的利益。
两人同时批评,该遣返令生效至今已21个月,但仍未执行,认为长期拖延不但影响Lily作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权利,亦令她无法与亲人接触,造成家庭关系进一步疏离。他们直斥,瑞典当局的行为已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获得公平审讯的权利)及第8条(尊重家庭生活的权利),呼吁瑞典当局尽快执行遣返令,并希望香港入境处适时行使酌情权,协助Lily早日返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