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鼓岭狗咬死人|比特斗牛㹴等4种狗禁繁育 现存29只持牌格斗犬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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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鼓岭坪洋村“Pawsgate 毛界限宠物酒店及犬只训练中心”33岁女负责人惨遭30公斤重混种狗咬死,凶手“太阳”具有明显的比特斗牛㹴特征;渔护署亦证实牠为非一般唐狗,有格斗犬混种。

根据2000年生效的《危险狗只规例》,禁止繁育4种格斗狗只,混种同样不行,当中包括比特斗牛㹴,否则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现存的格斗犬亦须强制绝育,目前全港共有29只持牌“格斗狗只”;而持牌的“已知危险狗只”则有18只。环境及生态局要求检讨“格斗狗只”的定义和名单,并全面审视相关管控措施,加强管理危险及大型狗只,确保市民和动物的安全。

今次咬死人的混种比特斗牛梗或混种美国恶霸犬“太阳”。(Threads)

在香港,根据现行法例,比特斗牛㹴、阿根庭杜告狗、日本土佐犬、巴西非拉狗及该4个品种的混种狗只,均属于格斗狗只;法例禁止繁育格斗狗只。现存的格斗狗只,必须经由注册兽医为其进行绝育手术,狗主亦须持有由兽医发出该狗只的有效绝育证明书。

而在某些情况下,狗只可被裁判官裁定为“已知危险狗只”。例如,一只在没有被激怒的情况下,袭击人或受饲养的动物,令该人或动物身体严重受伤或死亡的狗只。已知危险狗只亦必须经由注册兽医为其进行绝育手术,狗主亦须持有由兽医发出该狗只的有效绝育证明书。

格斗狗只和已知危险狗只,在公众地方必须时刻戴上口罩和用一条不超过1.5米长的狗带稳妥地牵引著,亦并戴上特定的颈圈。《香港01》昨日曾向渔护署查询,根据署方纪录,现时全港共有29只持有有效狗牌的“格斗狗只”;而持有有效狗牌的“已知危险狗只”则有18只。

渔护署昨日回复时亦提及,2023至2025年期间,根据法例就涉及犬只袭击的个案(包括袭击人和动物),分别提出258宗、215宗和206宗检控,即3年间共有679宗。

另外,2023至2025年期间,署方每年人道处理的狗只数目,分别为372只、436只和375只,即3年间共有1,183只狗被人道处理。不过,上述数字并未有细分涉及狗只有无主人。

根据法例,任何人士如违反《危险狗只规例》(第167D章),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6个月,当中包括从抵达香港的运输工具中移走格斗狗只、输入格斗狗只、管有格斗狗只、繁育格斗狗只。

另外,其中规例的第9条规定,体重达20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狗只在公众地方,须以长度不超逾两米的狗带稳妥地牵引。任何人士如违反有关规定,可被判处罚款25,000元及监禁3个月。

而根据《狂犬病条例》(第421章)第23条,狗只在公众地方时或在其他地方而按常理可预料狗只会游荡至公众地方时,必须以狗带牵引或以其他方式妥善控制。任何人如违反上述法例,可被判处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