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兰节|高街鬼屋外红衣女集水渠烧衣 渠务署:路政及食环已清理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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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28日)网上疯传一段影片,可见一名身穿红衣的妇人,在西营盘俗称“高街鬼屋”的西营盘社区综合大楼对面、香港佐治五世纪念公园外的大榕树下,利用路边渠口烧街衣。她将纸钱一叠叠顺著渠盖缝隙丢入渠底,渠道内烧起烈焰,更有火花窜出。

渠务署今日(30日)回复指,该渠口为集水沟 ,用作收集雨水,已通知路政署及食物环境卫生署派员检查及清理,渠务署亦已派员到现场检查连接有关集水沟的雨水排放渠管。

渠务署回复《香港01》查询指,有关设施为路旁集水沟 ,作用是收集道路雨水。集水沟的维修保养及日常清理工作分别由路政署及食物环境卫生署负责 。

就有市民于集水沟燃烧街衣一事,渠务署已联络上述部门,得知两署已派员检查及清理集水沟,渠务署亦已派员到现场检查连接有关集水沟的雨水排放渠管。

身穿红衣的妇人正坐在地上,将纸钱一叠叠顺著渠盖缝隙丢入渠内,渠底下烧起烈焰,有火花窜出。(Threads @maigopuppy)

上周在社交平台发帖的网民称“香港生活咗咁耐未见过”有人用渠口烧街衣。帖文吸引大批网民关注及热议,更有网民指渠内可能积聚沼气,会引起消防隐忧,“啲沼气一爆,成条街同啲喉管都被佢买起晒(晒)”,地下气体爆炸的后果不堪设想;亦有人担心渠道堵塞:“雨水渠黎架(嚟㗎),烧晒灰落去想条渠塞”。

根据消防网页,香烛冥镪要放进器皿焚烧,灰烬要用水完全浇熄,方可倾倒。根据香港法例第132BK章 《公众洁净及防止妨扰规例》,任何人不得将扔弃物或废物弃置在或安排或准许其被弃置在任何水道、溪涧、渠道、沟渠或水塘。另根据香港法例第358章 《水污染管制条例》 ,任何人将任何物质排放入水质管制区内的公用污水渠或公用排水渠,即属犯罪。违者可处罚款及监禁。

身穿红衣的妇人正坐在地上,将纸钱一叠叠顺著渠盖缝隙丢入渠内,渠底下烧起烈焰,有火花窜出。(Threads @js_handle)
身穿红衣的妇人正坐在地上,将纸钱一叠叠顺著渠盖缝隙丢入渠内,渠底下烧起烈焰,有火花窜出。(Threads @js_hand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