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女走私52公斤干鱼翅来港 海关揭发交渔护署检控 判监10个月
渔护署指,一名29岁中国籍女子因走私干鱼翅入境香港,违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今日(16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监10个月。
渔农自然护理署表示,该名旅客于今年3月22日从巴西、经埃塞俄比亚抵达香港国际机场。海关人员检查其行李时,发现内藏一批怀疑受管制干鱼翅;经渔护署人员检验后,确定为受管制干鱼翅,共重约52公斤,估计市价约20万元,署方遂以非法进口濒危物种作出检控。该女子今日在区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法庭以15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被告认罪扣减三分之一刑期,最终判处监禁10个月。
一名29岁中国籍女子因走私重约52公斤,估计市价约20万元的受管制干鱼翅入境香港,判监10个月。(渔护署图片)
部份鲨鱼及鳐鱼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列明物种,在本港受《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所管制。任何人如非按照《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规定进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0万元及监禁10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
渔护署发言人称,政府一向致力保护濒危物种,渔护署和香港海关会保持警觉,继续监察及打击涉及濒危物种的违法行为。市民如发现怀疑违例情况,请致电1823向渔护署举报。有关本港对濒危物种的管制,可浏览本署网页www.cites.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