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志豪|生死教育之九:病情会变人心会变 晚期照顾需要调整适应

撰文: 冯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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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志豪教授专栏

随着《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逐步进入实践,香港晚期照顾服务的制度基础正在改变。在医院、安老院舍和社区长者服务单位,社工与医护人员都愈来愈常接触预设医疗指示这项法律工具。从病人自主和知情选择的角度来看,这是本地晚期照顾发展的重要一步。不过,当预设医疗指示被纳入日常服务流程,前线实务也出现了另一种倾向。有时大家的注意力会过度集中在文件本身,例如格式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完整、见证是否齐备,却较少回头检视,这份文件是否仍然贴近当事人当下的理解和处境。文件签妥并存档之后,团队很容易把它视为一项已完成的安排,但晚期照顾并不会因为文件完成而告一段落。

预设医疗指示不能取代照顾计划

问题不在法律工具本身,而在于实务上如何理解它的作用。预设医疗指示固然重要,但它处理的是特定医疗情境下的治疗取向。若把它等同于整个预设照顾计划,原本应该持续发展的照顾对话,便容易被收窄为一次性的行政程序。对助人专业而言,这是一个需要及早辨识的偏差。

预设医疗指示与预设照顾计划并不相同。前者是一份具法律效力的文本,用来处理当事人在特定情况下对维持生命治疗的取向。后者则是一个持续的沟通过程,涉及病人如何理解病情,也涉及他如何看待治疗、依赖、受苦和家庭责任。

这种差异对前线工作尤其重要。病人的意愿不是抽离情境而存在的。在状况相对稳定时,不少人对急救、插管或喂食等议题会有较清楚的表达,但当身体功能转差,症状增加,住院次数变多,原来的看法未必不变。有人在病情初期倾向拒绝侵入性治疗,到后来因家庭牵挂而改变想法。也有人起初希望尽量延长生命,经历反复住院后,才重新界定自己可以接受的治疗方式。

若专业人员只把先前签署的文件当作唯一依据,而忽略病人意愿本身会随时间和处境转变,原本用来保障自主的制度,便可能变得僵硬。晚期照顾之所以困难,正是因为人的价值取向未必稳定,对风险、依赖和离别的理解,也会随病程推进而改变。

以适应性思维理解病程与选择

近年国际晚期照顾和缓和医疗文献愈来愈重视适应性照护计划。这种观点提醒我们,预设照顾计划不应被理解为提早作出一次决定,而应被视为一个持续调整的历程。所谓适应,不是放弃规划,而是承认规划需要随病情和照顾条件的变化而反复检视。

这种观点对非癌症晚期病人尤其重要。心脏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病、肾衰竭和神经退化疾病的病程,很多时不是一直向下,而是反复起伏。病人和家属在每一次住院后,对未来的理解都可能不同。若服务仍然依赖一次会谈和一次签署,便很难真正贴近这类疾病经验。

适应性思维也有助重新理解助人专业者的角色。前线工作的重点,不只是协助当事人作出选择,再把内容记录下来,而是要在病程变化之中持续协助他整理处境,澄清价值,处理不确定感,并为家属与医疗系统之间保留对话空间。这不是一次性的决策安排,而是一项持续的专业工作。

需让当事人了解指示可修订与撤回

在实务上,不少长者和家属对预设医疗指示有所保留,其中一个原因,是误以为文件一旦签署,之后便不能更改。这种理解不单影响接受程度,也容易令对话一开始便带有防卫。其实,预设医疗指示容许有精神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日后修订、撤回或重新订立。这不是制度的例外,而是制度设计本身的一部分。

对前线人员而言,这一点不应只在法律讲解时简单提及,而应成为沟通中的基本内容。当病人知道决定并非不可逆转,较容易把文件理解为某一阶段的表达,而不是一锤定音。家属若明白这一点,也较容易接受预设照顾计划是一段持续对话,而不是一次需要立刻定案的家庭会议。

应看准重新开启对话的时机

若预设照顾计划是一个动态历程,关键便不只是如何开始,也包括何时重新开展。前线工作者在个案管理和持续照顾中,需要辨识一些转折点,因为这些时刻往往会动摇病人原有的照顾偏好。

其中一个常见情况是身体功能明显转差。当长者由可自行活动变为需要长期卧床,或由可自理生活转为高度依赖,这不只是功能上的改变,也常影响他对自主和负担的理解。原先对治疗和照顾安排的看法,可能因此出现变化。这类时候若能重新开启对话,通常比单纯重提既有文件更有意义。

病人急症入院或接受深切治疗后,也往往是重新检视预设照顾计划的适当时机。经历过实际治疗处境后,病人和家属对延命治疗的想法未必与从前一样。若团队能在病情稍稳时重启对话,通常较能掌握当事人此刻较真实的取向。

家庭照顾条件出现变化,同样不能忽略。长者的意愿往往与家庭承载力有关。若主要照顾者病倒、搬迁,或照顾网络突然收窄,原有的照顾方案便可能失去实际基础。即使病人的核心价值没有改变,具体安排也需要重新评估。

重要关系的变化也会影响晚期照顾选择。丧偶、子女移居,或家庭关系出现明显转变,都可能改变病人对生命结尾的理解。这些改变未必立即反映在法律文件上,却常会影响他对治疗、依赖和告别的看法。

专业人员的角色不在于促成表态

预设照顾计划在现场推行时,容易被理解为一项需要完成的任务,仿佛专业人员的工作是促成病人尽快表态。但对助人专业者来说,更重要的往往不是说服对方作出决定,而是承接对方暂时未能决定、改变主意,或家庭之间仍未取得理解的状态。

有些病人不是不知道自己病情,而是尚未准备好谈死亡。有些家属不是反对病人自主,而是仍未能承受放手所带来的压力。也有些个案的困难不在医疗选项,而在家人之间一直缺乏真实沟通。若实务只追求完成文件,这些处境便很容易被跳过。文件可以记录选择,但不能取代对选择形成过程的理解。

因此,预设照顾计划的实践重点,不只是文件处理能力,而是前线人员能否根据病情、关系和时机作出合宜判断。何时展开对话,谈到甚么程度,是否需要暂缓,都会影响整个照顾计划能否真正贴近当事人。对社工而言,这不是附带的行政工作,而是专业判断的一部分。

制度需要文件但实务依赖对话

制度化本身并不是问题。晚期照顾若缺乏法律基础和清晰程序,病人权益难以保障,跨专业协作也难以建立。真正需要留意的是,当制度进入服务现场后,专业关注会否慢慢过度集中于文件和程序,反而把一些难以表格化、但对照顾质素同样重要的工作放到次要位置。

预设医疗指示提供了必要的法律表达方式,但它不能取代整个晚期照顾对话。病人和家属的实际经验,往往不是由文件决定,而是取决于病情改变时能否重新讨论、关系紧张时能否获得支援,以及专业人员能否持续理解当事人当下的处境。

对助人专业者来说,这或许是目前较需要守住的实务立场。预设照顾计划不是一张填妥的表格,而是一段需要持续经营的专业对话。若能以适应性思维重新理解这项工作,前线服务较有可能避免流于程序化,也较能回应病人和家庭在生命晚期真正面对的处境。

作者冯志豪是香港能仁专上学院协理副校长。

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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