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观点|失职铁证如山 及早追责补漏

撰文: 01主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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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五级大火夺去过百条宝贵性命,全城悲恸。行政长官李家超宣布成立独立委员会彻查,社会期盼委员会尽早展开工作,尽快兑现特首所作的彻查真相、追责到底承诺。火灾令香港楼宇维修制度存在的问题备受关注,《香港01》全面重组火灾发生经过,揭露更多细节,从易燃发泡胶封窗、造假棚网证书,到走火通道被违规改动,一幅层层失守、监管崩坏的影像清晰呈现,面对如此严重的行政失当,政府应同步展开有针对性的调查,对当中涉及的人为失职等问题及早作出惩处纠治,堵塞漏洞,向死伤者家属及公众交代。

宏福苑惨剧发生后,种种线索均指向背后多个环节的人为过失,可以说,这场世纪大火无数个被漠视的警号与被纵容的侥幸心态共同催生。《香港01》重组火灾经过及实地搜证,进一步揭示造成悲剧的各种“人祸”。首先是物料监管形同虚设,居民早于大火前数月已投诉封窗用的发泡胶极度易燃,甚至自行实测证明危险,却遭承建商无视,而负责监管居屋工程的房屋署独立审查组巡查时竟未有察觉或制止。

其次,棚架防护网作为防火的第一道防线,竟充斥着造假的检测证书,导致火势透过“烟囱效应”迅速向上蔓延。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当居民向劳工处查询棚网安全时,竟获回复指维修工程“火灾风险相对较低”。再加上大厦警钟在火灾时完全失效,以及走火通道的防烟门被违规改成木板“生口”,都令居民错失逃生黄金机会,但负责监管的消防处屋宇署事前似乎都未有察觉。这些细节无不证明,若非监管部门长期对违规视而不见,对投诉置若罔闻,这场炼狱般的火灾本可避免。

这些问题涉及的是部门日常运作与监管心态的严重缺失。虽然行政长官已在筹组由法官领导的独立委员会,有助厘清火灾所涉各方的法律责任及提出制度建议,但这并不代表政府部门的内部问责需要“停摆”。多个执行部门在今次事件中“各有一本帐”:房屋署为何容许易燃物料用于居屋维修?劳工处为何对棚网安全掉以轻心?消防处为何对大厦火警钟失效毫不知情?屋宇署为何未能发现走火通道被改动?

根据公务员事务局的规定,对于公务员的失当行为,政府本已有既定的惩处机制。行政长官既已表明“不论涉及任何人与事”均会严肃追究,那么对于那些明显未能履行职责、对公众安全把关不力的官员,当局理应立即启动内部行政调查,甚至在调查期间按机制对相关人员作停职处理,毋须被动地等待最快数月后才能提交独立委员会报告。同步进行内部调查与独立委员会的聆讯,两者并无冲突,反而是政府展现承担的应有之义。

独立委员会固然有助还原真相。但治理水平的提升,不能单靠法官的“判词”,更需要公务员团队的自我革新。《2025年施政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责任制”,当部门出现问题时,须查找不足、厘清责任谁属。宏福苑大火正是对这一新机制的重大考验。如果面对过百人罹难的惨剧,政府内部仍抱持“打工心态”,互相推诿或坐等外部调查结果,那么所谓的“改革”将沦为空谈。

真正的防护网,不应只建立在灾后的检讨报告上,而应建立在每一个公务员的责任意识中。政府应视此为整顿官僚作风的契机,即时检视所有涉及楼宇安全的监管流程,主动查找系统性漏洞,并对失职者实施具阻吓性的问责。只有从内部彻底改变,落实“以结果为目标”的治理文化,才能真正回应市民对安全的期盼,避免下一次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