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8岁女遭人登门打伤还手 警认定互殴非防卫:被劝开后仍动手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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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的郭女士反映,儿子与同学发生争执,对方家长上门理论时,将独自在家的女儿刘颖(化名)打伤,致其右耳失聪5个月,但女儿当时有还手,该案最后被定性为互殴。
郭女士认为对方是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女儿只是正当自卫。警方则根据证言与录音认定,是刘颖先激化矛盾并拽对方头发入屋,且在对方停手后仍有殴打行为,故不认定为正当防卫。郭女士不满证人均属对方利益方,正准备后续的法律维权。

《封面新闻》报道,郭女士介绍,她与丈夫离婚后长期在济南工作,女儿刘颖刚满18岁,儿子小强正就读小学5年级,一对子女在东营由家中老人照顾。

2025年农历新年期间,小强曾与朋友争执,后来被同学孤立。同年2月26日,小强放学时听到前述朋友在说他坏话,便上前揪住一人的衣领推搡了几下。当晚,两个家长带著3个孩子上门理论,家长张某某与刘颖发生口角后,两人在屋内发生肢体冲突。

郭女士称,刘颖因独自在家,只开了门缝没有允许对方进门,并希望对方找老师或家长解决。双方言语争执期间,刘颖让对方“滚”,张某某便强行拽开大门进屋,将刘颖按在地上殴打。

郭女士称,张某某便强行拽开大门进屋,将女儿按在地上殴打。(封面新闻)

刘颖住院治疗12天,情绪一直低落,需要服用抗抑郁药物才能入睡。住院期间,她在病房录口供。医院诊断报告显示,刘颖有脑外伤神经症性反应、多处皮肤浅表挫伤和右耳耳鸣并听力下降。

2025年6月,刘颖经司法鉴定为轻微伤。7月,东营市公安局新区派出所对双方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刘颖被罚款200元,张某某被罚款400元。郭女士认为,刘颖当时独自在家,面临陌生人试图强行进门,后在屋内被打,应该是正当防卫,对方则是非法侵入住宅以及寻衅滋事。她由此申请了行政覆议。

刘颖的诊断报告。(封面新闻)

针对“非法入侵”“正当防卫”的说法,办案派出所表示, 根据张某某供述,以及张某某之子、另一名家长的证言,是刘颖先动手抓张某某的头发往前拉,之后在玄关处厮打。张某某进入房屋,是因为头发被刘颖抓住并倒地造成,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行为。

根据张某某的提供的录音,双方开门沟通期间,刘颖先说出“我叫你滚”等话语,先行激化矛盾,冲突过程中又说了强烈侮辱性言语,张某某言语较为克制,刘颖对冲突升级负有较大责任,故而张某某不构成“寻衅滋事”行为。双方厮打被拉开后,刘颖又打了张某某脸部两下,属于殴打他人行为,不应认定为正当防卫。

行政覆议结论。(封面新闻)

同行上门的另一位家长称,只看到刘颖拽著张某某头发将其抓到屋内,自己因为害怕就下楼了。劝架邻居称,在刘颖家外看到一名男孩在打电话,现场没有其他人,刘颖和张某某在客厅的地上互相撕扯头发、相互对骂。

行政覆议单位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是张某某先动手打人,也无证据证明张某某存在非法入侵住宅行为,但劝架邻居证明张某某停手后,刘颖又打了张某某;没有证据证明刘颖构成正当防卫,派出所给予的行政处罚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