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马误将水仙当百合配送 两婆孙煮食后中毒 家属拒赔偿兼提告
北京市民邹女士投诉称,其通过盒马App购买鲜百合,商家却误送含剧毒的水仙种球,导致家中71岁母亲及12岁儿子煮食后中毒入院。事发后,邹女士拒绝盒马提出的7万元(人民币,下同)赔偿并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不知情下误食剧毒水仙 两婆孙延误救治6小时
《大河报》报道,1月2日,邹女士于盒马mini黄寺店下单鲜百合。其母亲收货后,将两个状似“百合”的球根煮汤食用,两婆孙不久即出现剧烈头痛、呕吐等症状。
虽然包装盒侧面印有“水仙种球养护”字样,但因盒盖被遮挡,邹母未能察觉。家人起初以为食物变质,直至送婆孙到社区医院验血后方警觉是食物中毒。
随后家人从垃圾桶确认食材为水仙,但此时距食用已过6小时,两婆孙随后转往专科医院救治,但医生称由于患者送医时间已超过5小时,毒素部分已被吸收,只能尝试排毒。
邹女士描述,母亲中毒较深,呕吐物曾带血,出院后体重下降逾十斤,需定期复查。儿子的情况暂稳,但医生指水仙中毒或存在长期健康风险。
1月26日,盒马方面就“百合配送成水仙”事件回应称,水仙与百合包装相似致分拣员操作失误,目前已启动全国复盘整改,并称分拣员目前承受较大压力,公司暂未对他作出处理,相关责任由盒马承担。
警方认定不予立案 家属拒7万赔偿并提告盒马
邹女士表示,盒马事后反应迟缓,虽承认分拣失误并致歉,但在协商赔偿时仅愿承担“法律规定的部分”,并提出总额7万元且未附赔偿明细的“打包”赔偿方案。家属认为该赔偿金额远不足以覆盖医疗、后续康复及精神损失,对此无法接受。
邹女士亦称,盒马方面在协商中向她传递了“家属因误食行为也需承担部分法律责任”的意思。她对此表示不满,认为企业在推卸责任。此外,警方在调查后也认为配送员属无意过失,未达刑事立案标准。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盒马作为经营者,对商品安全负有保障义务,误送有毒物品存在明显过错,构成侵权。消费者基于合理信赖收货,无义务怀疑食材毒性,故家属方不应承担责任。若盒马被认定经营“明知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家属或可依法主张惩罚性赔偿。
1月27日,双方在市监局协调下协商未果,邹女士表示将正式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追究盒马全部法律责任,并要求其整改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