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4岁仔欲性侵被拒杀女同学 家属:曾试探邻居是否目击行凶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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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6日,云南曲靖市15岁初中女生方某某在回家途中,遭同班男同学蒋某某意图性侵并杀害。3月30日,该案由曲靖市中院在罗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受害者家属称,蒋某某作案后表现极度冷静,不仅照常跟随家人上山采蘑菇,更折返现场试探邻居是否目击其行凶过程,他相信法律会公平公正判决,只希望对方“杀人偿命”。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5年7月6日晚,被害人方某某与蒋某某在同村村民家玩耍后,蒋某某送其回家途中,意图性侵,随后对方某某采取暴力手段,最终导致方某某死亡,事后蒋某某逃离现场。

检方认为,蒋某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并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受害女生方某某生前照片。(大河报)

《大河报》报道,被害人父亲方先生称,第一案发现场距离其家只有40米,蒋某某作案后欲藏尸,曾将女儿拖行一段距离,因接到家人来电催促回家,遂将尸体扔在路边,有人经过时发现遗体,随后报警。

《现代快报》报道,被害人父亲方先生称,他和妻子常年在外打工,女儿独自在家读书生活,平时乖巧懂事。他和蒋某某的父母互相认识,在事发后尚未知凶手身份时,蒋某某父母和多名亲属曾上门探访,蒋父曾称“自己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此后蒋某某父母再没有露过面。

抛尸地点。(大河报)

方先生续称,蒋某某在案发后若无其事跟随母亲上山采蘑菇。行凶地附近的一名老人曾称,案发当晚有一名男孩上门讨水喝。方先生反映给警方后,蒋某某承认是自己,“他看到老人来关门,就上去讨水喝,目的是试探老人是否看到他杀人”。

方先生表示,蒋某某生于2011年2月,作案时已经年届14周岁;女儿的遗体至今仍存放在殡仪馆,他相信法律会公平公正判决,只希望对方“杀人偿命”。

受害女生方某某生前照片。(大河报)

作为被害人家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指出,未成年身份绝不是逃避重罚的“护身符”。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但需结合犯罪情节、手段残忍程度及主观恶性综合认定。他强调,从轻绝非纵容,蒋某某作案后的冷漠态度已超出“冲动犯错”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