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租楼防伏指南|“临时租约”5类单位绝不能租 挞订后果严重
不少后生仔追求独立自主会考虑搬出来自住,加上大量港漂来港,近年香港租务市场相当活跃,7月至9月更是租楼旺季“一盘难求”。为怕错失“笋盘”,不少新手甚至匆匆签下“临时租约”(简称“临约”)。
很多人误以为“临时租约”没有多大约束力,但如果未清楚当中条文便签名,随时损失惨重,甚至有手尾跟。《开罐》将会深入浅出地拆解临时租约的“伏位”,以及万一违约会有何后果,各位租楼新手要留意。
“临时租约”VS?“正式租约”的分别
香港的租楼过程通常分为两个阶段:先签订“临时租约”,然后再签订“正式租约”(正约)。对于初来报到的港漂,或者第一次自己搬出来住的年轻人来说,往往会误以为“临时”只是一张“留位纸”。
根据香港大学社区法网的资料,临时租约本身就是一份正式合约,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签临时租约时,租客通常需要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临时订金”(俗称细订),而签临约后14天内,双方约定一个日子去签署条款更详尽的“正式租约”。
跟正式租约相比,临约条款相对精简,主要列明双方姓名、物业地址、租期(例如香港常见的“一年死约、一年生约”)、租金金额及免租期等。而“正式租约”则会巨细无遗地列明各种限制性契诺(例如能否养宠物、不可作非法用途)、维修责任的详细划分、甚至附带详细的单位家私及电器清单。正约签署后,还要送到税务局“打厘印”(缴纳印花税),这份租约才算是获得香港法庭的全面认可,有任何诉讼时也可作为呈堂证供。
万一违约(挞订),会有甚么严重后果?
不少年轻人睇楼时一时心急,担心错失笋盘,未考虑清楚即签临约并交了订金,及后可能后悔以为“挞订”便可以,就大错特错。如果你是透过地产代理签临约,租约中通常会有一项条款:如果任何一方在签署临约后拒绝签署正式租约,违约方除了会被没收订金,还必须全数负责支付“双方的地产代理佣金”。
假设你以 $20,000月租一个单位,签临约时支付了 $20,000 订金,按理完成整个租约程序后,租客和业主需要付半个月租金(即各$10,000)给代理作佣金。但如果你签了临约后违约,除了杀订之外,还要支付自己和替业主支付埋代理佣金(即各$20,000),换句话你一反口即损失两个月的租金!
除了金钱损失,临时租约对双方皆有绝对约束力。理论上,没有违约的另一方(例如业主),甚至可以透过律师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命令,要求法庭颁令强制违约方(租客)必须履行合约条款,继续完成租赁。虽然在一般住宅租务中,业主多数没收订金了事,但法律上他们绝对有权这样做。
违约固然后果严重,但各位新手在签临约前,也有其他伏位需要注意:
签临约前必睇5大陷阱|陷阱一:遇上“假业主”骗取订金
近年警方反诈骗协调中心最常接获的租务骗案之一。除了找地产代理揾租盘,也有业主会在社交平台放租盘,因为可免付地产佣金,吸引不少租客。不过,过去曾有骗徒自称业主,甚至伪造身份证,要求租客立即签署临时租约,并以现金或转数快支付订金,得手后便人间蒸发。
所有租客在签临约前,地产代理按理都会先向土地注册处“查册”,以确认业主的真实身份。租客亦或可自己到土地注册处的“综合注册资讯系统(IRIS)”网上付费查册。签约时,必须核对对方身份证上的名字与查册结果是否完全一致。若名字对不上,即使对方有单位锁匙,也千万不能签约。
有过来人向《开罐》记者表示,曾试过签完临约后才发现,来签约的“业主”其实只是业主的太太代签,当租客指该临约无效,“真业主”却不愿退回订金,并认为是租客单方面违约,最后双方一人让一步,由真业主签回正式租约事件才平息。
此外,新手们也要留意,出租单位有可能是由多名业主持有,签约时必须有齐所有业主签署,若只有其中一名业主代签,对方也必须获得合法授权才有资格代签。
签临约前必睇5大陷阱|陷阱二:留意按揭状况与“出租同意书”
香港不少业主买楼上会时,都是透过按揭保险计划申请高达8成至9成的按揭。这类高成数按揭的法定条件是“只限自住”不能出租,若偷鸡出租则有call loan被赶走的风险。虽然自2024年8月起,高成数按揭物业按个别情况也可能获批准出租,但业主也要获得银行的“出租同意书”,才能合法出租。
即使查册,租客也不会知道,业主是否用按保买楼。因此,各位新手记得要打厘印保障自己,当场亦可向地产代理了解,并要业主声明单位是否有承造高成数按揭。
签临约前必睇5大陷阱|陷阱三:签下“二房东”的分租合约
预算不多的港漂或学生,很多时会选择跟朋友“夹租”或租“套房”,大家要留意,跟你签约的人可能根本不是业主,而是另一位租客(二房东)。香港大部分租约都明文禁止租客将单位“分租”或“转租”。如果二房东违约分租,真业主有权终止主租约,分租客随时收不回按金。最理想的方法当然是直接与真业主签约。但即使对方是二房东,也要求查看他与业主签订的“主租约”,确定当中有没有明确允许分租的条款,并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签临约前必睇5大陷阱|陷阱四:要求在未填妥的临约先签名
不良地产代理为锁住客源,会拿出一份未填妥的临时租约要求租客先签名,并声言之后再找业主签。根据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EAA)指引,地产代理“绝对不得安排其客户签署在重要条款的位置仍漏空的租约”。遇上此情况各位新手必须拒绝,否则事后代理或业主在空白处填上不合理条款,你在法律上是极难推翻。此外,合约中若有任何人手删除或修改的地方,都必须有业主和租客的加签作实。
签临约前必睇5大陷阱|陷阱五:“现状交收”与维修责任不清
临时租约上经常会印有一句“单位以现状交收”。很多新手以为这代表业主会包办单位内所有现存物件的保养。但要留意“现状交收”不代表免除业主的维修责任!在签署临约时,必须白纸黑字以附带条款列明,如果是结构性问题(如天花漏水、外墙渗水)、入墙喉管、以及单位内业主提供的原有大型电器(冷气机、雪柜等),如因自然损耗而损坏,维修费用由哪一方负责。
签署临约前4大标准流程
为确保万无一失,年轻人及港漂们在租楼时,应严格按照以下标准流程行事:
步骤一 :实地睇楼与初步议价
不要只看网上图片就租楼!必须亲身上门视察,测试电器(例如冷气机、雪柜)、水压、冲马桶、网络接收好不好、窗台有没有漏水痕迹等。觉得合适后,开始与业主或代理商议租金、免租期(通常为3至14天不等,让你有时间搬屋)以及起租日期。
有租楼经验丰富的过来人曾分享,试过搬屋前找电讯公司人员上楼安装网络服务,才发现出租单位内的光纤线被装修师傅封死,结果明明住在大屋苑也无法光纤入屋,要另外买5G家居宽频计划才能解决。
步骤二:代理出示最新“土地查册”
根据法例,地产代理在租约订立前,必须就物业进行最新土地查册,并向准租客提供该查册结果。租客记紧核对业主全名、按揭情况以及有没有被“钉契”(例如屋宇署的违例建筑清拆令)。
步骤三:签署“临时租约”及支付细订
双方以白纸黑字列明各项特殊要求(例如准许养狗、要求业主起租前换锁等),才签名作实。签临约同时,租客需以支票或转账方式支付相等于一个月租金的“临时订金”。最理想将钱直接过数到查册上显示的业主银行户口,尽量避免付现金。
步骤四:签署“正式租约”及缴付“两按一上”
通常在签署临约后的1至2星期内,或按双方协议好的指定日期前,再次会面签署“正式租约”。此时,租客需要支付剩余的按金及首月租金,即所讲的“两按一上”。扣除之前已付的一个月临约订金,租客通常要补交两个月租金的尾数,并支付半个月租金作为地产代理佣金。最后一步就是代理将正约拿去税务局打厘印,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存,厘印费(约数百元)通常业主跟租客均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