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法案被否决|大律师公会:尊重法庭裁决是体现法治重要一环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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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否决《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终审法院要求政府确立替代框架的暂缓期将于今年10月27日届满。政府不认为会冲击法治,律政司将研究下一步工作,因为社会未达共识,所以不打算向法院申请延期,未有相关工作时间表。

大律师公会回复《香港01》查询时说,尊重法庭的裁决是体现法治重要的一环。今次的草案未能通过,公会相信各持分者,将继续探讨平衡各方面社会利益的未来路向。公会又说相信司法、行政及立法机关理解在《基本法》下,各自的宪制责任。

大律师公会
9月10日,立法会以大比数否决《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

同性法案立法会否决 本届首度推翻政府法案

立法会昨日(10日)恢复二读《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出席87名议员中只有14票赞成,71票反对,以及1票弃权,最终否决法案,是本届议会运作近四年以来,首次否决政府法案。

特区政府今年7月提出立法框架,内容涵盖同性伴侣关系登记办事处的设立、同性伴侣关系的登记条件、申请和撤销登记的方式,以及与登记机制相关的罪行及罚则。但方案自曝光以来,立法会内反对声音强烈,各大政党只有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清晰表明支持,其余均持反对立场,今日投票结果与此一致。

2025年9月10日,立法会否决同性伴侣登记条例草案。提出司法覆核获得部份终极胜诉的岑子杰,到立法会旁听。(路透社)

71议员投反对票 1人弃权 14票支持

政府提出订立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源于“彩虹行动”成员岑子杰在2018年入禀高等法院,就香港拒绝承认海外同性婚姻提出司法覆核,终审法院在2023年10月裁定,港府不承认海外婚姻不违反《基本法》,但根据《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14条所规定的私生活保护权,特区政府需履行积极义务,为同性伴侣提供替代框架以给予他们适当权利。

共有32名议员在草案恢复二读时发言,其中叶刘淑仪与新民党议员容海恩、何敬康与黎栋国,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谢伟铨,以及多名身兼行政会议成员的议员,包括商界(二)廖长江、民建联主席陈克勤、自由党党魁张宇人表明支持。选委界江玉欢表示投弃权票,其余多明确表示反对。

政府不认为立法会否决《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会冲击法治,律政司将研究下一步工作。(资料图片)

最终,在席87名议员中,只有14名议员投支持票,包括6名新民党成员叶刘淑仪、黎栋国、容海恩、李梓敬、陈家珮与何敬康,行会成员林健锋、廖长江、陈健波、刘业强、陈克勤、张宇人,以及谢伟铨与选委界谢伟俊。

选委界江玉欢成为唯一投弃权票的议员。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按惯例没有投票,其余71名议员均投反对票。两名缺席议员分别为李慧琼与同为行会成员的吴秋北,前者目前身处北京出席人大常委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