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灾|公务员是不是特首“最需要的改革伙伴” ?
大埔宏福苑一场世纪火灾,为香港再次吹响了沉重的改革号角。行政长官李家超宣布成立独立委员会彻查火灾真相,并且矢言化悲愤为改革力量,打破利益藩篱,把即将于12月7日选出的新一届立法会议员形容为“最需要的改革伙伴”。
行政立法良性互动,本来就是良政善治之基石。特首公开“点将”,突显了立法会在香港治理体系中的重要角色。大火为香港重新定义了管治改革的迫切性,立法会成为“最需要的伙伴”,主导政策推动制定与执行的特区政府与公务员系统,又该扮演什么角色,才能撑得起作为特区治理“当家人”与“第一责任人”的应有承担?
大火为新一届议会定义“当务之急”
宏福苑火灾后,选举是否延期曾引发议论。李家超决定如期举行,不仅是尊重宪制,也基于灾后重建的现实考量。诚如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及资深议员陈健波所言,从审批数以亿计的赈灾拨款,到修订楼宇安全、工程监管等千头万绪的法规等善后工作,无不需要立法机关有效运作。任何“真空期”都是灾民与香港社会无法承受的代价。
然而,大火也许提前为新一届立法会决定了“当务之急”,但这次选举被赋予的意义不止于此。中央港澳办明言,它是“爱国者治港”原则的制度化实践。立法会的重塑始于2021年选举改制,中央的意图是扫除议会内耗,建构一个能与政府良性互动、专注于解决社会深层次矛盾的议政平台。突如其来的灾难以最残酷的方式,为这个行政主导、立法配合监督的新格局带来了第一次极限压力测试。
新一届议员甫一上任,便要直面艰巨任务,没有任何空间懈怠,其议政绩效将直接关系到香港能否真正走出悲痛。特首明言要清除积弊,立法会更须展现出高质高效的议政能力,敢于任事,才能真正当好“改革伙伴”。
制度改革指向公共行政系统失灵
设立独立委员会调查宏福苑火灾是李家超推动制度改革的第一步,尽管坊间对其非依法例设立存有疑虑,但特首已将自己的政治能量与委员会的成效直接捆绑,表明将亲自发挥主导角色,确保其从速高效运作,让市民尽快了解真相。这份承诺能否兑现,将成为全港市民检验政府改革决心的试金石。
市民真正关注的不会是委员会的形式,而是它能否真正触及核心,达成李家超所说的追责到底目标。委员会若要切实回应社会期盼,就必须深挖火灾背后的行业黑洞,以及社区安全管理与治理制度本身的系统性失灵,这必然指向公共行政体系常见的重大问题:官僚惰性与失效。
谁在纵容建造行业乱象?
提起香港屋苑维修,“围标”是臭名昭著的关连词,它超越一般的商业不当行为,演变成由利益集团操控的地下秩序,透过垄断招标推高工程价格,当偷工减料也被纳入这本生意经,谋私者赚取了更大的利润空间,公共安全成为牺牲品。
这不禁让人反思:政府的角色何在?那种长期以来被奉为圭臬的“积极不干预”或“大市场、小政府”思维,是否在客观上纵容了行业陋习的野蛮生长?当市场自我调节失灵,利益集团盘根错节,政府若消极应对,缺乏打破现状、直面利益集团的决心,只会为悲剧的发生埋下伏笔。
李家超强调改革要“破除利益藩篱”,直接呼应了国家主席习近平对香港的要求。香港改革的必要性建基于利益固化的严峻现实,它不仅显现在经济领域,也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曾明确指出,在香港整体利益面前,任何个人、企业、组织的利益都是小利益。
这就触及了李家超把立法会列为“最需要的改革伙伴”时另一题中之义。香港行政立法关系的本质是行政机关在决策和施政上居于主导地位,同时需要与立法机关互相合作和互相制衡,以确保决策正确、施政有效。公务员作为行政长官直接领导的团队,也许不会被称为“伙伴”,但在改革进程中,他们是责无旁贷的首要对象。
官僚文化也是利益藩篱
破除利益藩篱的关键是重新理顺社会利益结构,维护市民整体福祉,而其主导者只能是身为特区“第一责任人”的政府整体。政府内部与公务员系统长期为人诟病的程序僵化、层层叠架与不做不错、少做少错的避责文化,正是改革需要破除的其中一个藩篱。宏福苑的熊熊烈火扑灭之际,它也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香港人对邓小平的名言“谁不改革,谁就下台”耳熟能详。从治理层面看,不改革的结果就是令自己成为被改革的对象。立法会经历过这个进程。当立法会进一步革新,如果香港在破解深层次矛盾上依然进展缓慢,市民的质疑与中央的问责将会投向何方?结论显而易见。
事实上,政府内部的改革早已箭在弦上。从皇后山邨食水风波到政府办公室购买冒牌饮用水等一系列事件,促使特首在今年的施政报告中提出“部门首长责任制”。公务员没有被点名为“改革伙伴”,并不意味可以置身事外。恰恰相反,公务员的改革不是一场协商,而是一道必须执行的命令。若公务员团队仍抱残守缺,那么再精巧的改革蓝图也只会沦为纸上谈兵。
火灾的烟尘终将散去,但它留下的教训必须铭刻于制度的骨髓。香港能否真正从悲痛中汲取力量,克难前行,关键就在于,被点将的“改革伙伴”与未被点名的改革对象,能否真正做到识变、应变、求变,为香港根治沉疴痼疾杀出一条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