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案|控方播罗冠聪出席美听证会片段 官问是否需播罗发言

撰文: 安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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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今(30日)续,控方继续播放多段片段,惟法官却质疑部份片段与案无关,包括一段有关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出席美国听证会的片段。法官李运腾问:“有冇需要播罗先生嘅发言?”李官指罗不是本案的被告或共谋者,与支联会也没有关系。控方指涉及前文后理关系,李官认为罗只是代表他本人,控方最终决定跳过该片段。

3名受审被告:支联会(已解散)、李卓人(68岁)和邹幸彤(40岁),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他们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

控方在庭上播出前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透过视像在美国听证会的发言,被官问是否有需要播罗的言论。(罗冠聪Facebook)
被告李卓人亦有在同一听证会发言,但辩方认为无必要播,最后有关片段亦无播完。(资料图片/黄宝莹摄)

官指罗不是被告亦非共谋者

控方今续播放承认事实的片段,其中前香港众志创党主席罗冠聪以视像形式在《国安法》生效后,出席美国听证会的片段。法官李运腾关注“有冇需要播罗先生嘅发言?”李官又指,罗不是被告或共谋者,与支联会也没有关系。控方曾尝试解释该片段涉及前文后理关系,李官却认为无论如何罗只是代表他本人,控方最终决定跳过该罗的片段。

辩方认为无必要播李卓人听证会言论

控方接著播放李卓人在同一听证会,提及美《避风港法案》的片段。李官关注相关言论似乎涉勾结外国势力,询问辩方有无反对;又谓举证时要考虑会否造成“More prejudicial than probative(损害性大于证明性)”这法律原则。辩方亦认为毋须特别播放,控方最终亦停止播放。

官称本案不是被控违反国安法

另一段何俊仁的访问片段,李官亦指出何似乎表达对《国安法》的不满,控方表示旨在证明何代表支联会。李官再指被告不是被控违反《国安法》,惟何在片段只是不断闹《国安法》。

官指若有人叫喊不准留正庭

今早散庭时有旁听人士向被告叫“顶住”,李官在下午表示留意到有人在法官离开法庭时叫口号或打气,强调无论法官是否在场,也不容许此等事情,如有人叫喊,将被禁止在正庭旁听,须在延伸庭旁听。法官陈仲衡补充,对被告、控方或法官说加油均不恰当。

聆讯周一续审。

案件编号:HCCC15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