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将于下周一 判刑 黎面对控罪最高可判囚终身

撰文: 安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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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利用其个人的国际人脉,及透过“重光团队”,极力游说多个国家,制裁中港两地政府及官员。同时,黎又涉以旗下的《苹果日报》为平台,煽动市民上街和抗争,及鼓吹制裁。经过156天审讯后,他和三间《苹果》相关公司被裁定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串谋煽动共三罪罪成。此外,6名《苹果》高层和重光团队的李宇轩和陈梓华,则承认控罪。根据司法机构网页显示,案件将于2月9日早上10时在西九龙法院判刑,预料需时一小时。

【黎智英案・专页】

黎智英判刑日期的消息传出,已有四十多间传媒机构率先在法院外放物排队,欲轮候法庭仅有的记者席。(陈晓欣摄)

消息传出逾四十传媒已开始排记者席

虽然司法机构的网页于今早(6日)才出示黎案的判刑日期,但早于昨晚已有传媒听闻案件将在下周判刑,并已有小部份传媒率先放下物件,希望能取得庭内仅有的记者席。至今早司法机构的网页显示出下周一为判刑日后,数小时内已有逾四十各地传媒在庭外放下物品轮候记者席。

及至中午时分,公众席一边亦已出现约20人在排队轮候公众的旁听席。

司法机构将设7个延伸庭共607位置

司法机构今午亦公布旁听安排,当日会开设正庭及7个延伸庭,共116个记者席及491个公众席予传媒及公众旁听。正庭将设有42个记者席及42个公众席,其余均是设有视像的延伸庭,入场筹将以先到先得及每人一筹的方式派发。

12被告包括9人及3公司

12名被告分别为黎智英(78岁)、苹果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6名前《苹果日报》高层:张剑虹(63岁,壹传媒前行政总裁)、陈沛敏(54岁,前《苹果》副社长)、罗伟光(50岁,前总编辑)、林文宗(54岁,前执行总编辑)、冯伟光(60岁,前社论主笔,笔名卢峰),及杨清奇(58岁,前社论主笔,笔名李平);以及两名重光团队成员李宇轩(35岁)和陈梓华(34岁)。

黎智英在2020年被捕,去年被裁定违反《国安法》罪成。(资料图片)
“重光团队”成员陈梓华曾作供指证黎智英,自认是“超级金手指”,希望能获额外减刑。(资料图片)
同属“重光团队”的李宇轩亦曾出庭作供。(影片截图)

黎经审后被定罪

黎智英和三间被告公司,被控1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和1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黎另被控1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经审讯后,他们被裁定所有控罪成立。审理案件的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运腾和李素兰,在裁决指黎对中国心怀怨恨,并以帮助香港人为借口,找美国相助,务求令中国政府倒台。

壹传媒及苹果6高层已认罪

《苹果》6名高层和重光团队的李宇轩和陈梓华,则在审讯前各承认1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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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结外国势力罪最高可判终身监禁

就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第一次定罪可判罚款5,000元及监禁2年,其后定罪可处监禁3年。而根据《国安法》,勾结外国势力罪的最高刑期为终身监禁。

辩方求情指黎年老多病

辩方在求情时,指黎智英有高血压、糖尿病、下肢肌肉发炎和视网膜静脉阻塞,在还押期间亦体重下降。辩方望法庭判刑时考虑,黎已年届78岁,并单独困禁,直言:“黎监禁的每一天,令他更走近生命的尽头。”

李宇轩及陈梓华有就作供求特别减刑

张剑虹、陈沛敏、杨清奇、李宇轩和陈梓华在求情时提及有在审讯时作供,其中陈梓华指自认属“超级金手指”,认为他可获减刑一半,甚至三分二刑期扣减。

案件编号:HCCC147/2021、HCCC 51、52/20225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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