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9被告求情总结|黎主要提健康 陈梓华称属超级金手指
黎智英涉利用其国际人脉勾结外国劫力,并用旗下的《苹果日报》煽动多国向中港政府作出制裁,早前被裁定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多项罪成,他与同案另8名已认罪被告,在2026年1月12及13日在西九龙法院(暂代高等法院)作求情,亦是9名被告首次共处同一法庭。
在两日的聆讯中,黎主要以其健康状况作为其主要求情因素,但控辩双方就黎的体重及健康状况有争议。
来自“重光团队”的两名被告:李宇轩及陈梓华,他们均有出庭指证黎,其中曾多次与黎会面的陈梓华,其律师形容陈是“超级金手指”,希望能获超过一半减刑。
壹传媒高层张剑虹及《苹果日报》5名编采被告,主要求情指他们只是跟黎的指示行事,其中时任副社长陈沛敏对她当时未有“企硬”反对黎感愧疚,然而张及陈求情时均未有特别提及指证黎的部份。
国安法3名指定法官听毕陈词后,称会尽快通知各方判刑日期。
控方对判刑的看法
涉外国元素更为严重
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认为,《国安法》第29条的刑罚三级制,在本案适用,认为法庭应考虑案中计划是否精密和有预谋、案件的影响,以及是否在保释或还押期间犯案等。如果被告是主脑,或涉及外国元素,将更为严重,属加刑因素,法官李运腾曾问,“重光团队”的控罪,是否较“苹果”所涉的控罪严重,周称这交由法庭决定。
条例只列明罪行重大无提首要分子
条例列明,干犯勾结外国势力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李官有问,条例只提及“罪行重大”,并未提及“首要分子”,周认为量刑要就严重程度及被告角色等作评估。
黎智英的求情
黎智英现已78岁,并已被囚禁5年,他的健康状况一直受外界关注。
黎指体重自拘留起下降11公斤
黎的律师求情时指,黎有高血压、糖尿病、下肢肌肉发炎和视网膜静脉阻塞,及指甲问题等。他指黎于2020年12月被还押时,惩教署报告指黎体重为80公斤,是有手民之误,指黎当时体重为90公斤。黎于2024年6月时的体重约为86公斤,至2025年4月为75公斤,即减少11公斤。
单独囚禁承受更大负担
律师又指,黎的病并非致命,但黎年事已高,无论黎因任何理由要单独囚禁,这种囚禁方式都会令囚犯更为沉闷,难有社交生活,对被囚人士构成更大负担。黎并未有呈上任何求情信。
控方指黎体重并无明显下降
控方有就黎的说法作回应,指黎在2020年12月被拘留时体重为80公斤的记录,并无手民之误,而黎在2026年1月求情前的医生报告指,黎的体作为79.2公斤,这体重在亚洲男子而言属肥胖。
有为黎提共医疗 黎曾拒绝治疗
控方又指,黎曾作出多项投诉,包括其脚甲的问题,经检查后发现他疑受感染,但黎拒接受治疗。此外,黎去年7月曾投诉有心悸情况,但检验后未发现异常。控方强调,黎获合适治疗,包括牙医治疗,黎亦从未就还押的医疗服务作出投诉。
黎主动要求单独囚禁 所享权利与他人无异
控方又指,黎称其案件受广泛报道,担心受滋扰,故要求单独囚禁,但黎在狱中享有书信往来、宗教等服务,与其他囚犯所享有的权利相同。
重光团队两成员求情
陈梓华除顶证黎亦供出刘祖廸
陈梓华的律师在求情时透露,陈在英国出生,并在当地取得法律学位,后来在港取得中国法律硕士学位,任职法律助理。其律师同意案件属“罪行重大”,但指陈出庭作供,陈不但顶证黎,亦有供出刘祖廸及Mark Simon等,他证供亦获法庭全盘接纳,认为陈属“超级金手指”,应可获50%刑期扣减,甚至可获三分二减头,希望总刑期能低于10年。
其律师又指,陈的角色主要传递黎的想法,案中主脑是黎及Mark Simon,其判刑应低于黎。
李宇轩主要涉国际游说但不涉暴力
李宇轩被捕时任程式设计师,他的律师求情时承认本案属“罪行严重”,但强调李非案中主脑,李主要参与国际游说,但不涉及暴力或威吓,亦没有煽动。李未有与黎见过面,但有出庭作供,其供词亦获法庭接纳,应可获50%减刑。
壹传媒高层及苹果编采
张剑虹有尽力说服黎停止串谋犯案
张剑虹被捕时是壹传媒行政总裁,其律师求情指,张曾尽力说服黎停止串谋犯案,亦有把部份涉案文章及节目下架,相较黎,属次要参与者,律师又指张品格良好,他曾持有 3,000 万壹传媒股份,但他把 500 万股份捐予“苹果日报慈善基金”,帮助弱势社群。张亦是基督徒,多年来在教会有作“十一奉献”,又指张因感到后悔而转作控方证人,其角色被动,希望能以10年作其起刑点。
陈沛敏未为觉不妥的事企硬感后悔
陈沛敏案发时是《苹果日报》副社长,她于1996年加入《苹果》至被捕,。陈的报道曾多次获奖,表现获得肯定,她只负责《苹果》中文纸版,不涉网上新闻。她曾反对黎提出的“一人一信救香港”运动,但不被接纳。陈当时需支付医疗费用,及支付家用,未能轻言辞职,对于当时未有就认为不妥的事“企硬”,现感到后悔。
陈曾患癌症,法官李运腾问及陈会否依赖其健康状况作求情,其律师指,陈已康复,她只打算出狱后照顾88岁患有认知障碍症的母亲,及和丈夫共度时光。
罗伟光求情称积极参与筹款
罗伟光案发时是《苹果日报》的总编辑,其律师求情指,罗曾是苹果日报慈善基金其中一名董事,积极参与筹款。望法庭判刑时,考虑罗认罪。
林文宗觉被拖进浑水
林文宗在《苹果日报》结束前,任执行总编辑,他的律师求情指,林是陈沛敏的下属,只负责《苹果》中文版,不涉网上新闻及英文版,亦非《苹果》最高层,他因为是公司员工,才被“拖进浑水”,林并获一名高等法院法官撰信求情。律师认为林属较轻类别,亦曾提出辞职及建议《苹果》停运,希望能判3至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冯伟光在最差时刻加入了苹果
冯伟光案发时是《苹果》英文版的总编辑,其律师指冯原本打算到外地写书,但因疫情而未能离港,并受黎邀请才加入,认为冯是“最差的时刻”加入了《苹果》,属错误和愚蠢。冯只负责处理英文版工作,没参与“饭盒会”,亦不涉公司决策,所知不多,故控方亦没有邀请他落口供,认为冯并非严重类别。
杨清奇认案发时游走灰色地带
杨清奇在1998年加入《苹果》,是社论主笔,属公司中层,其律师求情时指,杨只是听从指示,杨案发时有意识其行为可能违法,但他游走在“灰色地带”,最终发现犯错。杨还押期间妻子患病,儿子需辞职照顾母亲,杨因此感到内疚。杨是第一个向警方提供协助的被告,亦出庭作供,显示他有悔意。
全案共有12被告包括3间公司
黎与3间公司经审讯被裁罪成
被告黎智英(78岁)、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经审讯被裁定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及2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成。
6名壹传媒及苹果前高层已认罪
6名前《苹果日报》高层:张剑虹(62岁,壹传媒前行政总裁)、陈沛敏(54岁,前副社长)、罗伟光(50岁,前总编辑)、林文宗(54岁,前执行总编辑)、冯伟光(60岁,前社论主笔,笔名卢峰),及杨清奇(58岁,前社论主笔,笔名李平),6人于2022年已承认串谋黎勾结外国势力罪。
被告并包括两名重光团队成员
两名重光团队成员李宇轩(35岁)和陈梓华(34岁),他们于2021年已承认串谋黎勾结外国势力罪。
案件由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运腾和李素兰审理。
案件编号:HCCC147/2021、HCCC 51、5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