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带之乱|回溯立法关键时间点 陈美宝才是“始作俑者”?

撰文: 林远航 董素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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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带的新法例1月25日生效,惟不足一周在争议声下,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指法例条文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会于完善有关法律条文再咨询立法会后推出。

回溯立法缘由,2018年2月大埔公路一辆九巴翻侧,导致19人死亡,政府成立了专营巴士服务独立检讨委员会,委员会报告建议全面提升巴士安全装备,但未提要求立法佩戴安全带。报告年底公开,当时仍是运输署署长的陈美宝表示,会研究强制乘客佩戴安全带的成效。

至2021年11月,大围再发生巴士翻侧意外,酿成一死。时任运输署署长罗淑佩(现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又再表明,将研究立法强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带,又说不排除立法后有大规模执法行动。

值得注意的是,当初的讨论,并无提及任何有关规定是否适用于“新登记”的巴士之上。政府在2022年7月首度向立法会提交立法建议中,“新登记”一词才首次出现。

强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带的新法例生效不足一周,由于法例“不足之处”,令1月25日之前登记的巴士不受限制。在2月1日所见,有乘客仍扣安全带。(廖雁雄摄)
强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带的新法例生效不足一周,由于法例“不足之处”,令1月25日之前登记的巴士不受限制。在2月1日所见,有乘客仍扣安全带,有的则没有。(廖雁雄摄)
2018年2月,大埔公路九巴872路线巴士翻侧,造成19死逾60伤,巴士上层左前排座位被铲平。(资料图片/陈永武摄)
2018年2月,大埔公路九巴872路线巴士翻侧,造成19死逾60伤。(资料图片 )

2018年大埔公路九巴车祸检讨委员会无提强制乘客佩戴安全带

2018年大埔公路发生严重交通意外,一辆九巴翻侧导致19人死亡、67人受伤。事后政府委任独立检讨委员会调查事件,报告在年底公开。当时报告提出45项建议,不过当中未提及要求立法强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带。

2018年,时任运输署署长陈美宝。(资料图片)

陈美宝2019年初表示研究强制配戴安全带

不过,委员会在听证会其中一个环节中,的确曾探讨有无需要为所有巴士加装安全带,以及需否强制乘客佩戴安全带。时任运输署署长陈美宝作供指,运输署早已在2006年参考了海外经验,得出结论“不宜强制专营巴士安装安全带和强制巴士乘客佩戴”,并向当时立法会交代。她又指,海外对于市区巴士和设有企位的巴士,经过十多年仍持同一立场。

惟当时陈美宝同意委员会的专家指,在决定是否立法强制配戴安全带一事上,需要进行规管影响研究,又强调不会低估问题涉及的难度,特别是如何执法。报告出炉后,陈美宝2019年初在电视节目表示,署方正就此进行成效分析,期望年内完成。

2020年3月,运输署辖下的“加强专营巴士安全委员会”表示,在决定是否立法强制配戴安全带一事上,有若干因素须作进一步讨论。(立法会文件截图)
2021年6月,时任运输署署长罗淑佩在交通事务委员会被问到强制佩戴安全带一事,回应指须作各方面的考虑,包括执法问题的考虑。(立法会文件截图)

罗淑佩2021年中称会积极研究推动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带

到2020年3月,在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的会议上,运输署表示,辖下的“加强专营巴士安全委员会”认为,“有若干因素须作进一步讨论,包括并非所有专营巴士都配备安全带、专营巴士下层容许乘客站立,以及巴士车长对执法可能有所关注。无论如何,政府会更详细审视有关问题。 ”

2021年6月,当时陈美宝已升任运输及物流局常任秘书长,接替她的时任运输署署长罗淑佩在交通事务委员会再被问到强制佩戴安全带一事,回应指须作各方面的考虑,包括执法问题的考虑。尽管如此,政府当局会积极研究如何推动司机和乘客佩戴安全带。

2021年11月,大围发生巴士翻侧意外,酿成一死。(资料图片/张家豪摄)
2021年11月,时任运输署署长罗淑佩表示,正研究立法要求巴士安装安全带,以及规定乘客必须佩戴。(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2021年尾大围巴士翻侧造成一死 罗淑佩转口风称研立法强制扣安全带

至2021年11月,大围发生巴士翻侧意外,酿成一死。罗淑佩事后表明,将研究立法强制巴士乘客扣安全带,又说不排除立法后有大规模执法行动。值得注意的是,当初的讨论,并无提及任何有关规定是否适用于“新登记”的巴士之上

“新登记”要求2022年7月首次出现

政府其后在2022年7月首度向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提交立法建议,文件中无提及当初专营巴士安全委员会认为需作进一步讨论的“若干因素”。而运输及物流局副秘书长麦震宇当时在会议上表示,局方建议将强制安装及佩戴安全带的要求,涵盖新登记的私家小巴及货车后排的乘客座位,公共巴士及私家巴士的所有乘客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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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运输署及运物局说法现分歧

法例其后在去年以“先订立后审议”形式立法。去年9月18日,即上届立法会“与道路交通有关的3项附属法例小组委员会”审议新法例时,麦震宇仍说:“我们会将强制安装和配用安全带的规定,扩展至所有新登记的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车,包括巴士、私家小巴、货车和特别用途车辆。如果座位已配备安全带,乘客必须配用。”

其后,运输署总工程师/道路安全及标准研究胡建国的说法与麦相同。他指:“新规例下,所有在2026年1月25日及之后新登记的下列车辆种类的指定座位均须配备安全带:巴士(包括专营巴士和学生服务车辆)的所有乘客座位、私家小巴(包括学生服务车辆)及货车的后排乘客座位,以及特别用途车辆的司机和所有乘客座位。如上述座位已配备安全带,司机和乘客必须佩戴安全带。修订规例将于2026年1月25日生效。”

不过,另一位运输署代表的说法明显不同。运输署助理署长区家杰当时则表示:“修订法例订定,自明年1月25日开始,乘客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时,如座位已配备安全带,便有责任为了自身安全而佩戴安全带。”而在委员会完成审议后,政府多次在新闻公报及宣传片中,重复区家杰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