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安全带.拆局|特首“急煞”彰显治理意志 谁在拖后腿?

撰文: 陆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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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过去的一周,特区政府的政策执行经历了一次“过山车”,实施不足一周的巴士强制佩戴安全带新例,在周五(1月30日)被紧急煞停。法例被揭发存在执行漏洞后,据政府内部消息,行政长官李家超专门为此举行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官员即日处理。这种有错即改、果断止蚀的作风,与官僚系统屡见不鲜的“死撑到底”、用公关语言掩盖行政失误的习气,形成了强烈反差。

然而,特首的雷厉风行,恰恰映衬出管治团队的尴尬与隐忧。为什么一个如此明显的法律漏洞,需要等到法例生效、舆论哗然后,才由特首亲自出手“拆弹”?负责制订政策的官员、草拟法律的律政人员,审议条文的立法会议员,在各自的把关过程中都在做什么?事件揭示的核心矛盾是:特首试图以“当家人”姿态推动治理转型;在他身后的管治团队成员却未能跟上步伐。

1月26日,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在北京出席研讨会发言,行政长官李家超在香港观看直播。

安全带之乱:管治责任感的集体缺失

巴士安全带法例的滑铁卢,不能简单归咎于文书失误。政策制定者未能察觉“新登记”日期的限制会造成如此巨大的执法真空,不仅是专业能力的疏漏,更是对政策落地效果缺乏想像力,实质上是管治责任感的集体缺失。作为特首,李家超强调施政“以结果为目标”,但若行政机关对目标缺乏投入感,结果只会是特首被迫陷入无休止的“补镬”之中。

特首在意识到安全带条例问题后,选择直接“止蚀”,展现了极强的决断力。这已不是他第一次直接领导危机处理。去年皇后山邨食水污染风波,原本是影响范围不大的民生事务,理应由相关行政部门迅速回应与处理,但却一再拖延,令民怨积聚,最终劳烦特首召集跨部门会议善后。问题一再出现,让人无法不担心它会否是特区政府内部运作模式的缩影,而若“部门避事、特首兜底”的模式不改变,特区政府的运作效率将难以提升。

宏福苑悲剧:避责本能压倒政治担当

如果说安全带风波是技术层面的疏漏,那么大埔宏福苑的夺命火灾,则令官员的政治伦理与对社会的同理心面对重大考验。特首在这场世纪灾难发生后,定调要“打破利益藩篱”,“彻查到底”,发出了近乎“改革檄文”的宣示,展现了作为特区“当家人”的政治承担。相较于特首的沉重与坚决,部分主事官员的临场反应却显得过于冷静,又或者令市民觉得避重就轻。

行政长官李家超11月27日视察宏福苑火警。(资料图片)

当传媒质问监管责任时,发展局局长宁汉豪虽承认过往制度依赖业界自律,但随即强调要“向前看”;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调查初期抛出“竹棚主因论”,被行会召集人叶刘淑仪质疑转移视线。这种急于“翻篇”、为部门筑起防火墙的态度,或许符合“止损”操作程序,但在公众眼中却是缺乏温度的官僚辞令,与特首展现追责与改革决心格格不入。

撤勋争议:谁在维护旧体制的条条框框?

将责任锁定在具体操作层面、从而避免向上追溯的思维方式,正是阻碍系统性改革的绊脚石。近日公布调查结果的政府采购冒牌水风波,是另一个受瞩目的例子。调查显示物流署能力不足的问题具“普遍性”,说明时任物流署署长陈嘉信管理有缺失,但调查结论却是他不存在疏忽。

更讽刺的是,当特首表明撤销陈嘉信勋衔属于“处分”,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却搬出公务员纪律机制,声称当中“没有这个惩罚”,指特首的定调只属“不同人有不同观感”。

1月20日,政府冒牌水风波纪律调查结果出炉,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左)及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右)会见传媒。(廖雁雄摄)

特首与局长说法的差异,不能等闲视之,尤其是特首已表明要强化官员问责。当普罗市民期待政府确立“有权必有责”的新政治伦理,公务员的大管家却似乎只在乎维护体制内的条条框框,不仅无视公众对问责的实质诉求,更客观上抵销了特首落实政治意志的努力,损害了行政主导的威信。

行政主导不是特首独角戏

行政主导不是特首一人的独角戏,正如中央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所言,整个行政机关都是“局中人”。特首是总指挥,各司局长则是各条战线的指挥官。当特首试图深挖病灶,官员却想尽快缝合伤口。只会令人怀疑:管治团队中,到底有多少人真正具备与特首看齐的改革自觉?

1月26日,中央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在全国港澳研究会专题研讨会上致辞。(港澳办)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打破思想僵化。当年邓小平提出“谁不改革谁下台”,正是为了扫除保守势力的阻碍。如今,香港正处于经济转型与民生攻坚的关键期,当务之急是切实推动治理转型以适应新的社会生态与发展需求。

特首李家超已经展现了他的决心,同为特区治理“第一责任人”的一众官员与公务员团队,也需要面对一个现实:在“爱国者治港”的时代,政治忠诚不仅体现在口号上,更体现在是否具备与特首同频共振的改革执行力。

谁在做事,谁在做戏,谁在推动车轮,谁在拖慢脚步,公众看在眼里。对于那些不愿醒来的“装睡者”,改革的列车不能够为他们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