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财产充公案 司法机构定于7.8处理 预料需时1小时

撰文: 安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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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经审讯后被裁定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及串谋煽动共3罪成立,遭判囚20年。政府于上周四(2日)公布,根据《香港国安法》及《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向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提交申请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关财产。根据司法机构网页显示,案件排期于7月8日处理该充公令,预计需时1小时。

原告为律政司司长,被告为黎智英。原告于上周四向高等法院申请该充公令,记者正向高等法院登记处,索取相关法庭文件。

黎智英经审讯后,被裁定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串谋煽动等3罪罪成,被判囚20年。他的律师团队其后确认,黎智英决定不作上诉。

黎智英因违反《国安法》被判囚20年,其律师表示黎将不会上诉。

政府早前已发声明称依法申请充公令

政府发言人早前指,根据《港区国安法》第32条,即“因实施本法规定的犯罪而获得资助、收益、报酬等违法所得及用于或意图用于犯罪的资金和工具,应当予以追缴、没收”,并按《实施细则》申请充公令。

政府发言人续指,向法庭提出充公令申请是有效打击严重罪行、保护公众利益的做法之一,充公罪行相关财产的法律及机制亦常见于世界各地。就维护国家安全所需而作出的充公令,可以防止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其同谋或其代理人运用其罪行相关财产,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切断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资金链,并削弱其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能力。

发言人指,会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有效防范、制止、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案件编号:HCMP51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