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首长责任制|不涵盖全部常秘 曾钰成希望清楚交代首长定义

撰文: 潘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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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首长责任制”不涵盖全部常秘,只包括教育局及房屋局常秘,有政界中人质疑是否漏洞。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认为教育署是政府内部仍存在的部门,由教育局常秘出任,故常秘是教育署主管,理解教育局常秘会跌入“部门首长责任制”范围,惟他不清楚其他局常秘的分工是否主管部门的具体工作,难以评论。

不过,他认为原则是部门主管是署长,而不是常秘,“假如屋宇署行政出问题,首先署长问责,但常秘由署长睇,常秘要负几多责任呢?系另一个问题”,建议政府明确列出甚么是责任制下涵盖的部门首长。

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在个人网台节目与林致茵谈及部门首长责任制。(曾钰成YouTube)

部门首长责任制不包全部常秘 曾钰成望清楚交代首长定义

“部门首长责任制”之中第二级调查提到如部门出现严重问题,或涉及广泛或重复性的系统问题,或有迹象显示问题可能涉及部门首长的角色时,调查由专为责任制设立的调查小组负责,查找不足与厘清责任。公务员事务局指,将有超过60名高级公务员受规管,包括两名兼任部门行政主管的决策局常任秘书长,即教育局及房屋局,其余常秘则不受影响,惟倘常秘牵涉问题,一样会调查常秘。

曾钰成在个人网台节目表示,部门首长责任制目的是提升部门效能,重点在于执行力,如果政策本身有问题,就不是负责执行政策的部门首长有问题。他认为原则是部门主管是署长,而不是常秘,“假如屋宇署行政出问题,首先署长问责,但常秘由署长睇,常秘要负几多责任呢?系另一个问题”。他说公众期望责任制有更多具体细节交代,包括若套用现有的宏福苑火灾等事件上,会如何处理问责。

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在个人网台节目谈及部门首长责任制。(曾钰成YouTube)

被问到文件是否有需要清楚交代不包括全部常秘的原因,曾钰成指政府应该有一份文件解释何谓部门首长责任制,以及部门首长的定义,不限于现在给予立法会的文件内容,“既然系新嘅嘢,行政长官经过反复思考嘅新制度,系咪应该有一份完整说明呢”,一定要列出部门首长释义,其他各级官员都受规管,“如果零零零舍舍有常秘根本唔符合部门首长定义,亦唔系辅助部门首长的行政工作”,便自然不受责任制规管。

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在个人网台节目谈及部门首长责任制。(曾钰成YouTube)

若应调查的事件无查 曾钰成:立法会可施加政治压力

署长的直属上司是常秘,被问到为何不是由常秘启动调查,而是由特首或司局长启动赋权公务员叙用委员会调查,曾钰成认同应该先由内部调查,如果不可行,才由政治问责官员启动调查。不过,如果出现立法会议员认为应调查的事件,而政府没有调查,他认为议员可以在立法会对政府施加政治压力,包括没约束力动议、质询,“政府要答㗎㖞,议员会问你点解”,认为问责性可体现在立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