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首长责任制不涵常秘是漏洞?李家超反对搞针对 司局长会问责
“部门首长责任制”立法建议日前出炉,表明制度不涵盖常任秘书长,引起政界关注是否漏洞。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21日)表示,责任制是针对为市民提供服务的部门首长,目的是确保政府在服务市民方面要做到位,希望有制度令部门自我求进,强调责任制“唔系搞个人针对”。
至于会否考虑将常秘纳入规管,他重申不论在哪一个制度,任何人都要对自己行为负责任,假若有人不在责任制调查出现问题,相信司局长都会处理。
“部门首长责任制”刑不上常秘?
“部门首长责任制”拟赋权公务员叙用委员会调查严重、广泛或重复性和涉及部门首长的问题,将规管超过60名本身是高级公务员的部门首长,但除了身兼房屋署署长的房屋局常秘,以及教育局常秘外,同样身为公务员系统最高职级的其他常任秘书长,并不涵盖。
公务员事务局解释管理责任在于部门首长,而常秘主要是负责辅助局长制定及推行政策,不参与前线执行工作。如果有问题发生,调查过程中发现牵涉常秘,公务员叙用委员会一样会对他们调查。
常秘纳入首长责任制? 李家超:针对提供服务的部门首长
李家超出席行会前会见记者时,被问及部门首长责任制,未涵盖常秘,有政界中人形容属漏洞,当局会否考虑把常秘纳入在制度中,以及会否列出部门首长责任制,涵盖的职位名单。
李家超回应表示,提出部门首长责任制目的,是要确保政府在服务市民方面要做到位,政府是透过部门向市民提供服务,如果部门做得好, 执行好当局的政策,政府对市民的服务会更到位。他重申,一般而言公务员投入工作及专业,责任制最重要的是从制度上,容许发挥其力量,令其资源到位,公务员工作达到要求。
李家超:反对故意搞针对 司局长会处理不在责任制公仆
李家超强调,责任制“唔系搞个人针对” ,而是希望有制度令部门自我求进,要达此目的一定是部门中最高级的人负责。他续指,公务员首长问责制的设计,是将政治问责与公务员问责涵接起来,强调任何人都要对自己行为负责任,不论在那一个制度。假若有人不在责任制调查出现问题,相信司局长都会问责。
李家超其后再表明“反对任何故意搞针对,因为搞针对是不公平”,称问责制是希望针对有问题出错的情况时,有制度处理。他指,一旦启动责任制第二级调查后,所有公务员不论其阶级“高与低”,如果在调查内发现问题,一定会按公务员条例处理,强调“所有人(公务员)都在调查网内”,但任何事必须有开启点,而是次的开启点为部门首长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