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首长责任制不规管常秘 杨何蓓茵:倘牵涉问题一样会调查
特区政府将推行“部门首长责任制”,赋权公务员叙用委员会调查严重、广泛或重复性和涉及部门首长的问题,但部门首长不涵盖身为公务员系统最高职级的常任秘书长。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今日(4月18日)解释,责任制目的是希望做好部门管理,管理责任在于部门首长,而常秘主要是负责辅助局长制定及推行政策,不参与前线执行工作。
不过她强调,如果有问题发生,调查过程中发现牵涉常秘,公务员叙用委员会一样会对他们进行调查。
责任制要求积极带领部门 非“等问题到”
行政长官李家超去年在《施政报告》提出建立部门首长责任制。公务员事务局日前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提出订立附属条例,赋权公务员叙用委员会调查责任制下拟定的“第二级调查”,即严重、系统性,或牵涉部门首长的问题。杨何蓓茵今日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责任制要求部门领导人积极带领部门,了解社会及立法会议员的工作评价,衡量及预防风险,做好人事及财务管理等,不应“坐喺到等问题到”。
杨何蓓茵指,负责调查的公务员叙用委员会,会指出涉及问题的公务员,列出不同人的责任份额,不会将问题归咎于制度。她认为制度都是由人订立,若公务员无覆检及改善,都会透过调查指出。至于调查报告会否公开,她强调政府好透明,然而调查涉及私隐及机密,可能不会逐页公布报告。
杨何蓓茵:常秘不可能负责 管到最前线地区办事处
部门首长定义不涵盖常任秘书长,杨何蓓茵解释,责任制目的是想做好部门管理,管理责任在部门首长身上,即部门中最高级的公务员;而常秘主要是负责辅助局长制定及推行政策。“常任秘书长不可能、亦不应该负责管到最前线地区办事处的人”。
不过她强调如果有问题发生,调查过程中发现牵涉常秘,公务员叙用委员会一样会对他们进行调查。
严重事件难有定义 政治任命官员把关
部门首长责任制按问题轻重分两级处理,当中涉严重问题、广泛或重复的系统问题,或有迹象可能涉及部门首长,属第二级。被问到严重、广泛或重复的定义,以及哪些情况下需要启动第二级调查,杨何蓓茵指,不同部门面对的事情都不同,严重事件难有定义,惟有关机制是由特首或司局长启动,他们作为政治任命官员,相信对市民情绪的掌握最敏感。
对于系统性问题,她以发牌为例,如果检查工作有遗漏,但工作规程未有规管,又或因部门未有监管,导致工作堆积如山,均属系统性问题,但这些情况较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