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首长责任制|张炳良:警惕问责变避责 常秘不存在真空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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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施政效能与官员问责一直是社会焦点,前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今日在报章撰文指出,问责制原意是提升治理效能,但若矫枉过正,恐衍生“避责”文化,令官员遇事推诿,甚至造成行政程序空转。他引述英国经验及历史案例,强调政治问责不仅是官员下台,更应区分“政治责任”与“行政责任”。若决策层面未经深思熟虑,单靠执行部门努力亦难以补救;反之,若执行不力,亦不能全归咎于政策。

针对政府正在制订的部门首长责任制,张炳良认为,一众常任秘书长作为决策与执行的纽带,在行政架构下责无旁贷,不存在问责真空。

4月19日,超过20名常任秘书长(常秘)及部门首长启程前往北京研修及访问。(杨何蓓茵FB)

常秘连结政府决策与执行 “有事发生责无旁贷”

现为香港教育大学公共行政学讲座教授的张炳良,在《明报》发表文章探讨公共行政中的责任伦理与问责机制。针对政府早前宣布推行的部门首长责任制不涵盖常秘,张炳良指出,常秘既协助司局长在行政长官最终领导下做决策,又统筹局内公务员团队和相关执行部门落实政策措施,“堪称连结两者之纽带”,有事发生责无旁贷。因此,不存在部门首长责任制不包常秘便等同常秘落入问责真空。

张炳良强调,“首长向常秘问责,乃政治伦理也”,过往虽没有设立高官问责或部门首长责任制,但政府官员若涉违纪、行政失当、乱用公帑,皆可纪律处理,上层亦不能声称不知情以避监督之责,问题在于“多年来有否认真落实”。

张炳良。(资料图片)

须防管治结构架床叠屋 集体负责异化为无人负责

张炳良又提醒,需要警惕强调问责可能反而变成避责的问题。他指出,自2002年引入主要官员问责制后,社会往往要求官员为所有失误“下台”,这容易导致官员采取防御性心态,凡事以“法”自保,甚至因害怕触碰灰色地带而陷入“不做不错”的困局。

他以审计署衡工量值报告为例指出,人们惯性“有大问大”,使司局长成为“箭靶”,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举行研讯时,议员常要局长出席受质询,有时放轻常秘或作为财政“管制人员”的部门首长,不区分“政治”与“行政”责任。

此外,政府为加强统筹而成立大量跨部门组织,虽意在提高效能,却可能造成架床叠屋,令“集体负责”异化为“无人负责”。

2025年9月17日,行政长官李家超发表新一份《施政报告》,提出设立“部门首长责任制”,加强公务员责任制度。(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过度追求KPI恐官员“做门面” 违背责任管理原意

对于政府推行KPI(关键绩效指标)管理,张炳良提醒,公共行政的复杂性难以完全量化。若过度追求KPI,恐令官员为求“过关”而做门面功夫,违背责任管理原意。他建议政府应在“目标为本”与“例外为本”之间取得平衡,抓大放小,并强调责任制的核心最终在于公职人员的伦理与文化。

张炳良总结,建立健全的责任文化,不能仅靠增加架构或守则。香港现已有议会监察、审计署及传媒等多重监督渠道,关键在于政府是否“善用敢用”,并在日常治理中落实下情上达,让官员耳目广开,在危机酿成前及早修正,而非仅在事后追究责任。他呼吁政府施政应理性为本,不走极端,避免因过度追求问责而牺牲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