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都|跨境资金人员管制多项松绑 政府7月交专例草案争年内通过
为加快北部都会区的发展步伐,政府提出订立专属法例,两个月咨询期上月结束。发展局昨日(19日)向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提交讨论文件,交代最新修订建议。当局表示,公众普遍支持透过设立专属主体法例及附属法例的框架来为北都“拆墙松绑”。其中,政府建议通过专属法例引入便利措施,方便人员流、数据流、物资流和资金流的流通。政府目标在今年7月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并争取在今年内获得通过。
根据发展局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政府重申,现阶段无意将北都专属法例扩大至北都以外地区。此外,条例草案将明确订明,北都范围主要以元朗区及北区的区域界线为基本依据,行政长官会及行政会议日后只可在这两个行政区或相关分区计划大纲图的界线有所修订的情况下,才能以公告修改北都范围,且有关公告必须通过立法会“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才能生效。
不满补偿额申索原设六个月限期 今计划剔除
文件又指,经考虑咨询意见后,政府将就四个范畴的立法建议作出了相应调整,首先是加快支付收地补偿。政府原建议把补偿个案转交土地审裁处设立6个月限期,但持分者担心前业主会因“怕过期”而提早将个案转交土审处,造成不必要的负担。政府拟剔除有关转交限期的建议。
另外,就接纳暂支款项设立3个月限期的建议,政府决定修订为赋权主管当局可按个别情况延长限期,以应对前业主去世需时办理遗产管理书,或祖堂司理出缺等实际困难。相关补偿建议亦将溯及适用于法例生效前、当日及后收回的北都私人土地。
建筑噪音许可证程序简化 沙岭数据园区先纳入
法例亦将申请建筑噪音许可证程序,简化程序维持只适用于北都内以“产业主导”的新发展地区及主要运输基建项目。经审视后,政府提议将沙岭数据园区纳入适用范围,理由是该产业项目必须全速推进,且周边并无大量民居。此外,环境保护署将优化电子申请系统,容许申请人透过电邮申请及接收“北都建筑噪音许可证”。
政府亦同意持分者建议,将“提升设计及建造的质素、可持续性及功能性”,正式纳入为屋宇署在应用《建筑物条例》第42(1)条处理变通或豁免申请时的考虑因素,相关决定摘要亦会于网上公布。
为便利港深西部铁路及北环线支线的建筑工程,政府建议在条例草案中加入条文,容许在附属法例指明的条件下,精简及豁免部分已符合国家认可标准的建筑机器设备(如流动发电机、挖泥机等)的审批机制,以提升工程效率,强调此举并非放宽管制。
“简化程序”申请改划包括湿地缓冲区
北都范围内,除保育地带,其他用土地均可经“简化程序”申请改划,即涉及湿地缓冲区、农业优先区范围等发展亦可简化审批。对于外界关注简化城市规划程序会否影响生态,政府重申,简化程序绝不适用于“自然保育区”、“郊野公园”及“绿化地带”等保育地带。在简化程序下,相关项目仍须做足技术评估,公众亦有三星期时间提交意见,并由城规会把关审议,在市场发展需要与自然保育需求之间取得平衡。
至于人员跨境流动方面,政府透露将在河套合作区西面跨河连接桥设立专属口岸,供纳入“白名单”的特定人员使用。“白名单”将涵盖与河套香港园区发展及运作有直接关联的人士,相关人士过桥时仍须经过出入境通关程序。
发展局表示,政府目前正积极拟定条例草案,目标在今年7月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争取条例草案在今年内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