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上水阿叔阿伯拖箧乱过马路!警全程目击断正 结局笑爆全网

撰文: 布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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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马路罚款/横过马路法例/乱过马路/过马路守则】过马路要遵守规则,否则会被罚款2,000元。本港多个Facebook群组流传影片,上水彩园路有大叔与阿伯拖着两大个行李箧,大摇大摆慢慢横过行车路走往上水港铁站方向,却没想到原来全程被警员目击“断正”,反应错愕。拍摄者揶揄“抵X死”。

影片引来网民热议,批评阿叔阿伯乱过马路危险及离谱,又赞扬警员“做得好”,“乱过马路,仲要大X晒咁”、“呢个位真系好危险的”、“一炮双响”、“支持警察,严正执法”。不过亦有网民认为应改善道路设计,“点解无斑马线或灯位给市民可行的,老人家上落天桥不方便”。

上水彩园路有大叔与阿伯拖着两大个行李箧,大摇大摆慢慢横过行车路走往上水港铁站方向,被警员截停。(Facebook影片截图)

马路如虎口,不应乱过马路。本港多个Facebook流传“彩园路上水站阿叔阿伯乱过马路”影片,指4月13日上11时许,有大叔及老伯“有天桥唔行”,一同横过马路时被警察截停罚款。

影片直击!上水拖箧阿叔阿伯大摇大摆乱过马路

影片长21秒,见到有1名大叔拖着两大个行李箱,从画面左边巴士站出发横过行车路,后面有1名阿伯跟随。2人慢慢走过行车路往港铁上水站方向前进,其间有车辆在旁边经过,相当惊险。

2人慢慢走过行车路往港铁上水站方向前进,其间有车辆在旁边经过,相当惊险。(Facebook影片截图)
2人慢慢走过行车路往港铁上水站方向前进,其间有车辆在旁边经过,相当惊险。(Facebook影片截图)

被警员全程目击“断正”截停

十多秒后,2人终于到达“对岸”的士站,大叔改变脚步似乎想冲上的士,没想到这时有警员从行人路冲出截停他,大叔才发现原来其乱过马路行为一直被警员目击,在警员带领下返回旁边行人路。

2人到达“终点”时,有警员从行人路冲出截停他们。(Facebook影片截图)
2人到达“终点”时,有警员从行人路冲出截停他们。(Facebook影片截图)
2人到达“终点”时,有警员从行人路冲出截停他们。(Facebook影片截图)

网民批阿叔阿伯离谱:呢个位真系好危险

不少网民看过影片批评阿叔阿伯乱过马路危险及离谱,“乱过马路,仲要大X晒咁”、“仲大摇大摆咁行?”、“罚啦,罚啦,唔罚唔心息㗎”、“呢个位真系好危险的”、“变成因快得慢”、“抵死,有天桥唔行”、“大地任我行?”、“一箭双雕”、“支持警察,严正执法”。

网民倡改善道路设计掀争议

然而亦有网民认为应改善涉事路段设计,方便行人及长者,“上水巴士站面对火车站,因为没有任何形式的斑马线,过对面就只能上天桥,确实不太方便,所以,许多人便横过马路”、“设计有问题,一条双线双程嘅道路,都要行人迂回曲折咁绕道去让路畀尊贵嘅汽车”、“点解无斑马线或灯位给市民可行的,老人家上落天桥不方便”,惟有网民反驳,“唔方便唔系犯法嘅理由”。

过马路守则!乱过马路可罚款2,000元

根据运输署网页“不得在以‘之’字线标示的控制区范围内过马路,应从‘斑马线’横过”、“不得在‘绿色人像’过路处两旁15米内过马路。你应该在‘绿色人像’灯亮着而情况又安全时,使用该过路处横过”、“不得在行人天桥或行人隧道两旁15米内过马路,应使用行人天桥或行人隧道横过”。

不得在以“之”字线标示的控制区范围内过马路,应从“斑马线”横过。(运输署网页)
不得在“绿色人像”过路处两旁15米内过马路。应该在“绿色人像”灯亮着而情况又安全时,使用该过路处横过。(运输署网页)
不得在行人天桥或行人隧道两旁15米内过马路,应使用行人天桥或行人隧道横过。(运输署网页)

根据《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香港法例第374G章)第33(6)条规定,在交通灯控制过路处,行人必须遵从交通灯指示,任何“无合理辩解”违反条例者,可处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