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小学网购45把雨伞全损退货 商家:没1把伞完好,有学生名字
“贵校退回的雨伞没有1把是完好的,而且还写了(学生)名字”,浙江1名网店商家在社交平台发文控诉,指早前苏州1所小学在网购平台购买45把红雨伞,签收订单数天后,竟以“7天无理由退货”为由将商品全部退回,商家收到货发现,所有商品都有明显使用痕迹,且每把伞上都标注了学生名字;目前买家已致歉,并将货款和运费全部补回。
苏州小学网购45把雨伞 签收数天后“全损退货”
据《扬子晚报》报道,浙江1间网店商家在社交平台发帖,并配文称“贵校退回的雨伞没有1把是完好的,而且还写了名字”,收货地址为苏州市浒墅关中心小学的买家,在网购平台购买了45把红雨伞,订单于5月12日签收,5月13日买家曾向商家反映这45把雨伞中有5把是坏的,但商家因事务繁忙未能及时回复信息。至5月15日,买家以“7天无理由退货”为由,将45把红雨伞全部退回。
买前明确告知使用不退 买方事后拒不回应沟通
商家表示,在买家下单前,已经明确告知此产品为“一次性用品”,并承诺收到货破损支持换新,但使用后出现损坏概不退换。商家在社交平台发布对比影片佐证,全新雨伞外包装完好无损,退回来的雨伞有明显使用痕迹,并且每把伞上都有学生名字;据悉,这批雨伞总价338.14人民币(约389港币),叠加往返运费,商家累计损失378人民币(约435港币)。事发后,商家多次联系买家,但对方均“已读不回”。
校方拒绝采访 事件已达成赔偿和解
5月20日上午,大陆媒体记者来到苏州市浒墅关中心小学,希望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但保安以校长和办公室职员都不在为由拒绝采访,记者询问是否可以联系其他老师,保安表示“没有权限”。随后,记者拨通校方办公室电话表明身份与意图后,校方人员随即挂断电话。
事件在曝光后迎来转机,5月19日晚上,商家在社交平台下架相关影片,同时表示该校家委会多次主动沟通致歉,并已全额赔付45把雨伞货款及相关运费损失。
律师:无理由退货不等于“免费试用”
江苏烨辉律师事务所王一丹律师表示,在事实未查明前,不能判定校方人员存在恶意退货,他强调,“7天无理由退货”不等于免费试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及相关规定,商品需完好且不影响2次销售的前提下方可退换,若商品已被实际使用并出现损坏,再以无理由退货为由,商家有权拒绝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