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港男“扮自杀”博特快上楼 被直送精神科困20天 结局更惨

撰文: 布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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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申请/公屋轮候】为了“特快上公屋”扭尽六壬,最终却得不偿失?有港男为了特快上公屋,竟想出“屎桥”──“博同情扮自杀”,原计划借此有社工跟进可以“特快上楼”,讵料弄巧反拙,被医护人员将他“直送”到精神科,要住院20多天才能够离开。港男不但无法“特快上公屋”,还失去20多天收入,更遭老板当作旷工,名副其实“偷鸡不成蚀把米”。

事件引来网民热议,“其实唔明贪公屋有咩好”、“赔了夫人又折兵”、“自作自受”、“咩自杀同精神病从来唔系特快上公屋理由……”。不过亦有网民质疑事件真伪,楼主则强调是“真人真事”,“唔系老作,你可以唔信,佢朋友因为咁样而特快上到楼,佢等上楼好多年等唔到”。

最新一般申请者“公屋综合轮候时间”为4.7年。(资料图片)

公屋一般申请者最新“综合轮候时间”为4.7年

公屋轮候动辄以年计算。根据房屋局网页,截至2026年3月底,过去12个月获安排入住传统公屋或“简约公屋”的一般申请者“公屋综合轮候时间”为4.7年。

有港男想“博同情扮自杀”加快上楼,结果得不偿失。(资料图片)

港男“屎桥”想特快上公屋 被送精神科住院20多天

不过为了上公屋,要无所不用其极?有网民于6月24日以“特快上公屋”为题在Threads发帖文,指其朋友轮候公屋多年还是等不到“上楼”,竟想“博同情扮自杀”,“谂住之后有义工(社工)跟进,可以特快上楼”。

被直送精神科 住院20多天才能离开

可是计划不似预期,楼主表示,其朋友到政府门诊向医生称“想自杀,好想死”,医生立即转介他到精神科,“医护人员接佢上车,直接入住九龙医院精神科,之后唔畀佢出院”;其朋友知道“玩大咗”,于是向跟进的社工明言想“上特快公屋”,并每天向医生说“想出院”,结果住院20多天才能离开。

(AI生成图片)

失20多天工作收入 被老板当旷工

更惨的是,楼主称其朋友住院20多天期间失去收入,还被老板当他旷工,“佢老板听咗旷工因由,笑佢戆居”。

网民:唔明贪公屋有咩好

网民看过帖文议论纷纷,“其实唔明贪公屋有咩好。间公屋乜嘢都唔改得唔换得。仲要每两年入息审查,填表都填到你烦。经济好时又享受唔到实物资产飞升嘅成果”、“恩恤位大把人等紧排都未轮到佢啦,仲要本身要留返啲quota畀紧急case”、“咩自杀同精神病从来唔系特快上公屋理由……”、“特快上公屋系无得住或居住环境有问题”。

(资料图片)

不过亦有网民质疑事件真伪,“边有医生会咁”、“睇得太多吹水post,有得写各大社工互写咗先啦!”,楼主则强调是“真人真事”,“唔系老作,你可以唔信,佢朋友因为咁样而特快上到楼。因为佢朋友试过,一年便上到楼,佢等上楼好多年等唔到”。

4类人公屋申请者可优先上楼

房屋署网页列明,以下4类申请者可获优先编配公屋,包括:

1)“高龄单身人士”优先配屋计划:申请者必须年满58岁,而在配屋时必须年满60岁。
2)“共享颐年”优先配屋计划:申请内的所有人士必须年满58岁,并在配屋时均年满60岁。
3)“天伦乐”优先配屋计划:申请家庭最少有2名成员,其中必须包括最少1名年长(即60岁或以上)父╱母╱受供养亲属,及最少1名年满18岁的家庭成员。
4)“家有初生”优先配屋计划:有于2023年10月25日或以后出生而年满1岁或以下的初生婴儿的新公屋家庭申请;及在申请中加入于2023年10月25日或以后出生而年满1岁或以下的初生婴儿的现有公屋家庭申请。

(资料图片)

不过房屋署同时有“体恤安置”安排。根据房屋署网页,“体恤安置”是特别房屋援助计划,如个别人士因社会因素及医疗需要有真正迫切及长远房屋需要,而没有其他可行方法解决其居住问题,可向社会福利署(社署)寻求相关福利或援助;社署会为每宗个案进行评估,并向房屋署推荐“体恤安置”申请,当房屋署接获有关推荐,在完成一般手续后会尽快进行公屋编配。

(Threads@cmkyuen2000)

睇多啲:公屋悲歌|住17年三代同堂 1心酸原因要交还 “天价还原”疯传

【公屋/公屋还原单位】公屋租户迁出单位时,要自费还原装修改动,但原来不是自己装修的部份,也需要自费还原。有港男于网上公屋群组发相发文,指由于家中老人家百年归老,其家庭变成“宽敞户”,要交还居住17年、位于南区田湾邨的大单位,大叹不舍。而更令他惊讶的是,上手住户留下的装修部份也要他自费还原,结果11项还原改动共花费5位数字。

帖文引来网民热议,认为房屋署收费还原合理,“始终唔系房署原装,收返还原费都合理”、“(房署)维修责任问题”。也有网民建议租户不要豪装公屋单位,“随时摆二三十万去装修,一个唔小心被针对收屋,装修钱冇晒之余,仲要拎多大笔钱还原,何必呢?”。

公屋租户迁出单位时,要自费还原装修改动,包括不是自己装修的部份。(资料图片)

公屋“天价”还原?该港男于9月30日(星期二)在Facebook群组“公屋讨论区”以“今日住咗17年单位last day交吉”为首发相发文,透露由于家中老人家百年归老,其家庭变成“宽敞户”,要交还居住17年、位于南区田湾邨的大单位,大叹不舍,“由我小六入伙到而家,曾经三代同堂,回忆返爷嫲瞓过嘅床,屋企一齐食饭嘅大厅,有点不舍”。

家中长者离世 变宽敞户要交还公屋

公屋“交吉”,必须自费还原单位装修,但令楼主惊讶的是,原来并非自己装修的部份,也要自费还原,大感无奈,“当时入伙厨房灶台、厕所洗手盆上一手已经改装云石台,房署问我屋企人要唔要接手我哋ok,而家交吉原来要照收还原费,厕所发霉烂咗自己换过都话唔系房署原装门一样要畀钱……”。

楼主惊讶,原来并非自己装修的部份,也要自费还原,大感无奈。(Facebook群组“公屋讨论区”)
楼主惊讶,原来并非自己装修的部份,也要自费还原,大感无奈。(Facebook群组“公屋讨论区”)

至少11项改动要还原 金额5位数

从房屋署还原项目清单见到,楼主要还原至少11项改动,包括2个厕所“还原木门连框”、“更换相连式座厕”、“还原厕所墙身及地台瓦”、“重新接驳排气管”;厨所“更换洗涤盆、灶台”,以及“还原厕所墙身及地台瓦”等,还原费用总共39,563元。

楼主要还原至少11项改动,包括2个厕所“还原木门连框”、“更换相连式座厕”、“还原厕所墙身及地台瓦”、“重新接驳排气管”;厨所“更换洗涤盆、灶台”,以及“还原厕所墙身及地台瓦”等。(Facebook群组“公屋讨论区”)
还原费用总共39,563元。(Facebook群组“公屋讨论区”)

楼主强调,当时入住单位时,装修费只需12万元,不是“豪装”,“其实同豪装相距甚远”。

网民指房屋署收费还原合理:维修责任问题

网民看过帖文议论纷纷,有人认为房屋署收费还原合理,“始终唔系房署原装,收返还原费都合理”、“(房署)维修责任问题”、“当年收楼时一定唔会接手旧装修,手尾长”、“$2-3000租,俾出面平咗一万蚊一个月⋯⋯住咗17年,差额都200万!赚咗啦!”。

网民认为房屋署收费还原合理。(资料图片)

也有网民建议租户不要豪装公屋单位,“随时摆二三十万去装修,一个唔小心被针对收屋,装修钱冇晒之余,仲要拎多大笔钱还原,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