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器》亡者归来│中国司法史3大冤案:佘祥林、赵作海、滕兴善

撰文: 雷思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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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年代法治剧《重器》近期播出后引起网民热烈讨论,剧集以多份真实历史案卷为创作蓝本,故事年份设定于1979至1997年的中国法治奠基期,当时司法制度仍有很多缺失,发生了一些令人心痛的冤假错案,其中“亡者归来案”的情节最受关注。剧中男子钱兴良因被控杀害妻子而锒铛入狱,多年后“亡妻”却活生生出现,揭开早期办案程序的严重漏洞。在中国近代法治史上,确实出现过多宗震惊全国的“死人复活”冤案,例如湖北佘祥林案、河南赵作海案及湖南滕兴善案等。

这些案件的残酷之处在于,如果不是被认定已死的“受害人”突然重新出现,被冤枉的被告人恐怕要在铁窗下度过余生,甚至早已执行死刑。本文将盘点上述3大“亡者归来”真实冤案。

《重器》剧中,钱兴良被诬告杀妻入狱,与现实中的佘祥林案情节相似。(微博@电视剧重器)
佘祥林被诬告杀死妻子张在玉,备受冤屈下入狱。(《重器》电视剧截图)

湖北佘祥林案:被控杀妻入狱11年 亡妻突还乡

1994年1月,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女子张在玉突然失踪,张女患有精神障碍,此前亦曾走失,而这次张在玉的家属坚信是其丈夫、当地治安联防队员佘祥林杀害。同年4月,当地水塘发现1具严重腐烂的女尸,家属凭体貌特征认定该女尸即张在玉。

水塘发现1具高度腐烂的女尸,张在玉家属凭借体貌特征认定该女尸即为张在玉。(《重器》电视剧截图)

缺乏直接物证仍抓人判刑 死者“复活”判无罪

在缺乏直接物证的情况下,佘祥林被警方列为重大嫌疑人。经历长时间的严刑逼供后,佘祥林做出有罪供述,他在1998年被判监15年。据人民网关于中国典型冤错案件的报道,直至2005年3月28日,已被宣告死亡11年的张在玉突然回到京山县老家,死者“复活”震撼全国。湖北省高院迅速启动再审程序,经由DNA鉴定确认其身份后,京山县法院正式宣告佘祥林无罪释放。

2005年3月28日,已被宣告死亡11年的张在玉突然回到京山县老家。(《重器》电视剧截图)
2005年3月底,被认定已死的张在玉(图左)突然回到雁门口镇。(网上图片)
张在玉的“复活”,令佘祥林洗脱杀人罪名。(网上图片)

河南赵作海案:被控杀人坐牢11年 死者突然回村

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也发生过几乎如出一辙的悲剧。1997年,赵作海与同村村民赵振晌发生争执,随后赵振晌离奇失踪。至1999年,村内井下发现1具无头尸体,警方认定该尸体为赵振晌,并将赵作海逮捕。审讯期间,赵作海做出9次有罪供述。2002年,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作海死刑,缓期2年执行。

赵作海被刑讯逼供认罪被判死刑。(网上图片)

含冤坐狱11年 “死者”回乡还清白

2010年4月30日,沉冤入狱11年的赵作海迎来转机,被他“杀害”的赵振晌突然回到村里。原来当年赵振晌因砍伤赵作海后,以为自己杀了人,因害怕担责而潜逃外地,直到因偏瘫无力自养,才选择回乡休养。2010年5月9日,河南省高院宣告赵作海无罪,并随后启动国家赔偿与责任追究机制,赵作海获赔65万元人民币。

2010年5月9日,河南省高院宣告赵作海无罪,并随后启动国家赔偿与责任追究机制。(AI生成图片)

湖南滕兴善案:人已被枪决才发现冤枉

如果说佘祥林与赵作海的冤案自是不幸中的大幸,那么湖南滕兴善案则是“亡者归来”类案件中最深沉的悲剧。1987年,湖南省麻阳县女子石小荣离奇失踪,当地其后发现1具被肢解的女尸。警方经由体貌特征与肉眼辨认,认定死者就是石小荣,而当地开肉舖,本身是屠夫的滕兴善被指控是凶手,故意杀害石小荣。

尽管现场缺乏直接客观物证,滕兴善也在审讯中做出屈打成招的供述,但他在1989年被判处死刑并执行枪决。

滕兴善被冤枉杀人,遭枪决后4年,直至“死者”现身才能证明清白,案件在他死后17年才被平反,但他已不能复活。(网上图片)

然而,1993年,被认认遭杀害及肢解的石小荣竟然活生生地出现在山东。原来她当年是被拐卖至山东,并非被杀害。直到2006年,在“死者”早已归来的十多年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才正式撤销原判,宣告已被枪决17年的滕兴善无罪。这宗案件也成为中国司法史上最具代表性的“亡者归来但人已枪决”罕见极端个案。

亡者归来但人已枪决!
滕兴善冤案
随着法医DNA鉴定技术普及、法庭科学发展以及“疑罪从无”原则写入司法体系,刑事侦查正经历从“口供中心主义”向“物证中心主义”的根本转变。(AI生成图片)

从口供至上到DNA技术:客观物证重塑司法正义

纵观这3宗震惊一时的奇案,可以发现1个共同历史规律:在1980年代至2000年代初,刑事侦查高度依赖“口供”,甚至形成“口供为王”的办案惯性,在缺乏DNA比对、微量物证分析、高解析度监控等现代科技鉴定手段的背景下,办案人员往往过度依赖被害人亲属的辨认和被告人的有罪供述,进而招至许多屈打成招的悲剧。

纠错本身就是进步,防止冤假错案必须落实责任追究与客观物证化。
人民网

正如人民网对早期刑事办案理念的反思评述所言,纠错本身就是进步,防止冤假错案必须落实责任追究与客观物证化。近年来,随着法医DNA鉴定技术普及、法庭科学发展以及“疑罪从无”原则写入司法体系,刑事侦查正经历从“口供中心主义”向“物证中心主义”的根本转变。客观物证不再给予侦查人员凭空想像的空间,也从根本上降低“亡者归来才得以雪冤”这种悲剧发生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