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铜锣湾行人专用区驾驶 中港牌司机搬走铁栏 网民斥:离谱
大地任我行?近日网上流传影片,有中港牌私家车司机于铜锣湾行人专用区驾驶,更擅自搬走挡着路口的铁栏,虽事后“有手尾”地将铁栏搬回原位,但相关行为已引来网民质疑违法,表示“离晒大谱!警方一定要执法!”。
有网民于Threads发文发片指出,事发于9月13日(周日)中午12时38分,影片见到地点为铜锣湾记利佐治街行人专用区。
中港牌司机铜锣湾行人专用区驾驶
根据运输署网页资料,介乎景隆街和百德新街的一段骆克道、东角道和记利佐治街属“部份时间行人专用街道”,生效时间为“逢星期一至五,由下午4时至午夜12时”、“逢星期六及公众假期,由中午12时至午夜12时”。即影片拍摄时该处已属行人专用区,亦见到放置了铁栏挡着路口,禁止车辆驶入。
司机擅自搬走挡着路口的铁栏
不过该中港牌私家车司机下车擅自搬走挡着路口的铁栏,于人来人往的专用区驶出,往告士打道方向离开。司机事后虽“有手尾”地将铁栏搬回原位,但已引来网民质疑违法。
楼主于帖文问道:“这位大哥在铜锣湾行人专用区驾驶汽车是否合法?另随意搬动这些路牌又是否合法?”
网民斥离谱吁警方执法
“又系中港牌,将条片send去运输署啦”
“卑鄙得嚟算有手尾”
“佢一定谂边个X街栋个牌喺度阻佢开车,佢都好有手尾放返好,可以话系高尚情操”
“如果我哋系多啲人挺身而出,唔畀佢拆个路牌佢就会掉头走,因为我哋冇人出声,所以佢哋觉得咁样系可以做到嘅”
“识揸车嘅都知道佢咁做系犯法,仲有人话佢插返就得,呢啲人肯定系唔识揸车,唔识画晒黄格系咩意思and唔识中英文咩叫行人专用”
司机于行人专用区驾驶涉什么罪?
根据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若道路上的车辆司机没有遵从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即属犯罪,如属首次被定罪,可处第2级罚款(5,000港元)及监禁3个月,如属第二次被定罪或随后再次被定罪,可处第3级罚款(1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
2025年曾有64岁私家车司机驶入记利佐治街行人专用区被捕,于警诫下称“误信导航”,最终司机危险驾驶罪成,被判处罚款1万元、停牌6个月及须自费修读驾驶改进课程。
随便搬动交通标志有什么刑罚?
根据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任何人无署长、警务处处长或路政署署长的同意而移动、损坏或以任何方法干扰任何交通标志或订明的交通标志;或掩蔽、毁损、更改或涂掉任何道路标记或订明的道路标记,即属犯罪,可处第1级罚款(2,000港元)及监禁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