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沙田女子推BB车冲红灯过马路 网民斥离谱:行得几理直气壮
为免发生意外,行人必须遵守交通灯指示横过马路!有司机在网上驾驶群组分享“车Cam(行车记录)”片段,指日前驶至沙田富豪花园时,遇到推著婴儿车的女子无视行人过路处红色灯号横过马路,引来网民狠斥女子行为离谱,“过迟一阵会执输?”、“呢啲有必要呠吓佢先知错”。
根据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在交通灯控制过路处,行人必须遵从交通灯指示,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违反条例,可被罚款港币2,000元。
沙田女子手推婴儿车 冲红灯过马路
该司机于周二(9月29日)在facebook群组“马路的事讨论区”上传长约17秒影片,显示他当时沿沙田大涌桥路行驶,准备左转入富豪花园,其时行人过路处明显亮起红灯,但1名推婴儿车的女子竟然无视红灯横过马路,楼主不满对方懒理同行小孩的安全,遂贴片公审。
女子无视驶至车辆 坚持冲灯过马路
片段可见,该女子推著婴儿车过马路时,先是望向其右方,未知是否“睇错方向”,楼主驾车驶至见状立刻停下。女子之后回过头来,发现楼主座驾先是错愕一下,但未有选择退回行人岛,然后径直往前方离去;而尾随女子的另一名女士,在确认楼主停车后,同样跟随对方并急步冲红灯过马路。
网民狠斥离谱:行得几理直气壮
许多网民纷纷批评片中女子乱过马路行为:
“红公仔照过”
“不知所谓”
“望都唔望,话知你呀”
“过迟一阵会执输?”
“呢个灯位八成时间无车,等绿公仔耐过弥敦道,但不是冲灯借口”
“呢啲傻X大安旨意乱过马路,真系唔惊遇到醉驾X”
呢啲有必要呠吓佢先知错
另有人留意到,女子后方1名女士竟然跟随对方步伐冲灯过马路,因此批评“后面个行人仲急步”、“个女人跟住(𠮶)吓先好嘢”,认为幸好楼主能及时停车,“至少你肯停”、“差啲系你出事呀”。
行人未遵从交通灯指示过马路 可被罚款2,000元
根据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3(4)(a)条、第33(6)条及第61(2)条规定,当红色灯号在稳定灯光亮着时,即为向行人指示其不得在有关过路处横过,或开始横过车路;在交通灯控制的过路处,行人必须遵从交通灯指示,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违反条例,可被罚款港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