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妇涉勒索人夫260万 辩称投入全部感情爱事主 最终却感情受骗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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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美容师分手后涉勒索董事人夫260万元案,女被告今(15日)出庭作供,她称与事主X初交往时不知对方有家室,否则绝对不会跟X开始,她又称得知后很伤心,因她是:“投入全部感情来爱他。”被告又称她只曾要求买新车,无提过要买保时捷。被告称她后来返回大陆,回港后无法找到X,X后来接了她的电话,并称会找她,但X在通讯软件把她“拉黑(封锁)”,她把两人的照片制成影片并放上网,只是想X再找她,别无他想。

被告又称,后来在工作的按摩院见到X与另一女子一起,X不作解释更提出分手,她觉感情受骗,曾想过轻生。她后来向X的助手说“一镬熟”等话,只是盛怒下冲口而出,重申没有向X索取200万。

身型略胖的女被告李燕林称,在按摩院见X与另一女子一起,X不作解释并提出分手,令她觉感情受骗。(陈晓欣摄)
女被告李燕林(右)称知X有家室很难过,因当时已爱上了他。(资料图片/陈晓欣摄)

知X有妻难过因已爱上了他

女被告李燕林(45岁)以普通话自辩时称,她在2011年从内地来港,2017年与X相识,2020年起交往,X每月给她4万元现金,不用她工作,她曾问X是否讲真,X说:“圣诞老人不会骗人。”二人交往了3个月时,被告抱怨X很少陪她,X那时才承认有家室,他又称对老婆没有感情。被告直言好难过,但称:“我已经爱上他。”所以接受X有家庭。X表示他不能离婚,但承诺会照顾被告一辈子。

强调从没说过要保时捷

被告续称,她在2021年12月初与X商量买车,X认为被告不熟香港路况,买二手车较合适。被告则称,她有朋友买二手车后经常要维修,故想买新车,被告又说:“由头到尾没讲过要买保时捷。”被告又称,她曾花费过万元买虫草煲汤给X喝:“我是投入全部感情来爱他。”

X称会找她却“拉黑”其帐户

被告指,她在翌年农历新年后回内地,3月回港后打过很多次电话给X,都找不到人,后来终有人接听,X说他不在港,有些事不方便在电话讲,他回港后也许会找她。但X之后在通讯软件“拉黑(封锁)”被告。被告在4月将二人的合照剪成影片放上网,希望X见到影片会找她,没有其他目的。

X愿续照顾但生活费减至2.5万

X在5月中发现影片后,相约被告在咖啡店见面。被告忆述X透露有官司在身,老婆亦发现二人关系,他暂时不能与被告见面,但他会继续照顾被告,生活费则减至每月2.5万,被告很理解X,没有异议。

指X承诺照顾一年

被告称,她同月致电X索取保险费,但从无提及拿60万元。X答应被告,但表示因家事只能照顾多被告1年,同时让被告慢慢放下感情,被告说她当时心软,答应了X。

按摩院见X与另一女子一起

及至同年6月4日凌晨,被告称她在工作的按摩院见到一个很似X的背影的人与一女子一起,追上前确认是X,被告说了句:“这么巧”,X却头也不回离开。被告称她很气愤,当时气得发抖站不稳,X说他当日去了医院探病,质疑:“为甚么他说不能见我,可以三更半夜跟其他女人一起?”她在2日后再将合照片段放上网。她同日收到X来电说:“我黑白两道都有人,你知不知道你在踩我的底线?”被告因而往警署报案。

撞破被告与其他女人一起觉感情受骗

被告和X同月在电话交涉,被告斥责X玩弄感情,X则称﹕“我们1月份已经分手了好不好。”被告回应:“不是你说分手就分手。”又谓:“我贱命一条,我跟你玩到底。”被告今解释,X的狡辩令她很烦躁才那样说。被告又称,她撞破X与其他女人一起后,感觉被欺骗感情,X更拒绝解释,令她一度有自杀念头,抽泣道:“如果我死了之后,人哋就会知道我因为佢而死。”

称一镬熟是好嬲下冲口而出

至于被告曾叫X的助手Y传话称要:“一镬熟”、“他(X)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被告称她当时好嬲,才冲口而出;否认曾索求200万元。

女被告李燕林,45岁,美容师。她被控4项在未获同意下披露个人资料及两项勒索罪。在未获同意下披露个人资料罪她于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间,未获X同意下披露其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及容貌,意图令X或其家人蒙受伤害。两项勒索罪指,被告于2022年5月,以恫吓的方式要求X交出60万元;及在2022年6月以恫吓的方式要求X交出200万元。

案件编号:DCCC 84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