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条例三读通过 的士小巴商总会批政府沟通不足 求见陈美宝
立法会今日(15日)三读通过网约车条例。香港的士小巴商总会指,对草案出炉后与政府的沟通情况感到不满,特别提到当局在未经咨询下将网约车车龄放宽至12年。就网约车辆发牌数量,该会认为不应单以现时繁忙时间提供服务的车辆数目决定,建议政府可设立“动态”规管机制。
该会又要求与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等政府官员会面,期望就附属法例内容反映意见。
总会:政府无就网约车车龄上限12年咨询过业界
香港的士小巴商总会发言人翁国豪表示,自条例草案公布以来,与政府的沟通并不理想,透露该会曾多次致函相关部门,包括特首及司长,但仅收到普通书面回复,未能就业界的核心关切进行有效讨论。“我们希望的是一个直接的沟通联络,可以与局长会面,而不是单靠书信往来。”
翁国豪又提到,政府在修改草案将网约车车龄上限放宽至12年前,未有咨询过业界,形容政府只是单方面听取“某业界”的意见。另一方面,当局规定的士加入的士车队时,车龄不得超过三年,他认为放宽网约车车龄上限对的士业界不公。
指对违反“人车合一”车主“罚则系唔够重” 倡定额罚款平台
草案又列明,若违反“人车合一”规定,即网约车车主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最高可罚款一万元。翁国豪直言“罚则系唔够重”,称最高罚款为一万元,实际法庭判罚可能只有一、二千元,难以杜绝违规行为。
他强调,网约车平台在管理司机和车辆方面负有重大责任,因为平台掌握所有数据。他建议应将罚则重点放在平台身上,加强其监管责任,又认为可以定额罚款以确保判罚的严重性。
促以“动态”机制厘定网约车数目
谈及网约车发牌数量,翁国豪强调,数量厘定必须基于全面的客观数据,而非凭空估算,“不能单纯靠把口就说三千个牌或一万个牌,这是不负责任的说法。”他建议政府深入了解繁忙时间与非繁忙时间的实际载客需求,又认为政府可参考三条过海隧道的不同时段收费模式,探讨设立“动态”机制,规管同一时间内实际运行的网约车数量。
对于新法例对的士牌价的影响,翁国豪表示,业界更关心的是整个行业的长远前景及司机的营商环境。他相信行业若能够健康发展,司机有稳定收入,牌价自然会反映其应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