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机在上水闻乘客往祥华邨 即称:唔去 裁拒载罪成罚款2千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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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机涉嫌在去年11月台风袭港时,在上水得知一名潜在乘客准备去祥华邨,即说:“唔去。”该乘客即拍下情况并报警。的士司机否认拒载,案件今(20日)于粉岭裁判法院裁决。暂委裁判官庄静敏指,被告声称双黄线不能载客,却驶近事主问他想去的目的地,认为这只是被告的“新近创作”,裁定他罪成,判罚2000元。

被告黄子亮,被票控1项的士拒绝租用罪,指他于2024年11月14日凌晨2时46分,于上水新运路,身为的士司机,无合理辩解而故意拒绝接受陈嘉诚的租用。

的士司机黄子亮拒载罪成,被判罚款2千元。(陈晓欣摄)

被告辩称双黄线不能载客

暂委裁判官庄静敏裁决时指,被告自辩时说他因当晚是8号风球,他在台风袭港下驾往祥华邨有塌树风险,其的士没买无第三者保险要自负风险,停车地点又是双黄线不能载客,所以不载事主。

官指若担心塌树等应会冚旗

庄官分析指,被告若然担心无第三保及塌树风险,他应会“冚旗”和竖起暂停载客的牌。惟被告当时驶近事主,并停车问他:“去边㗎?”显示他有意载客,与被告自辩所言自相矛盾。当他得知事主要去祥华邨后,才答:“祥华邨唔去。”可见他声称双黄线不能载客,只是“新近创作”。

盘问下认不知是否有塌树

被告虽说路程有塌树风险,惟他无向事主解释,盘问下亦承认,不知道祥华邨是否真的有塌树,官批被告的塌树理由只是强行卸责。相反,事主说法与他拍摄的影片吻合,接纳他为诚实可靠证人,裁定被告罪成。

求情强调与车程长短无关

被告求情称,他并非存心不载客,因为每逢打风都会有塌树风险,并称:“事实有咁嘅风险先唔去。”强调与车程长短无关。他是全职的士司机,要养妻活儿,月入2至3万元,望法庭轻判。官判刑指,本罪有一定严重性,考虑本案属单一事件和被告初犯,判罚2000元。

案件编号:FLS 437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