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栢芝涉违约被追千万 张称以其性格 唔钟意做畀4亿都不会妥协
艺人张栢芝被指违约被前经理人余毓兴及经纪公司追逾1千万案,张栢之今午(5日)续在高等法院接受余的律师盘问,律师指张当时有为筹得4千万支付世纪大厦物业的尾数,有配合余的安排,张即变得激动并称:“以我性格,如果我唔钟意做,哪怕你畀4个亿我,我宁愿无咗7层世纪大厦。”张又指,余曾向她称为她以700万元接到内地节目《女神的新衣》,惟她其后发现,原来该节目的酬金实为1500万。张提及此一度哽咽。
余指张未参演6部电影索偿1276万
原告为余毓兴、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被告为张栢芝。余称他在2011年7月至2012年5月,曾与张签下《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及有关两部电影的合约,要张参演6部电影,但张未有履行合约,因而向张索偿1276万。但张却指该些合约属伪造,她并无与余签下该些合约。
就4千万的事本来打算随遇而安
张栢芝早上供称,她在2011年欲以1.28亿元购买中半山世纪大厦的物业,惟她的私人助手兼经理人周静仪(Emily)告知她需付4千万元尾数,否则会有严重后果,她曾找两名圈内人帮忙不遂。张称她2011年7月回港,并在家睡觉,本来已打算随遇而安,但睡醒后,周告知她已经找了余帮忙。
被问要当余旗下艺人 张回应:揾钱咋嘛
代表原告的律师指,张找余帮忙,须任他旗下的艺人几年,问张是否值得。张回应说:“Why not(何不),揾钱咋嘛,都系合作啫,揾钱啫。”张称她当时相信余会替她接洽工作,只要除非她非常讨厌的一个人,她都不会抗拒合作。她又称,在片场会与余闲话家常,但不会谈论私人事。
以其性格不喜欢给4亿亦不妥协
原告律师向张指出,因为当时余可以给张4千万,所以张会著紧及全力配合张的安排。张否认并说:“以我性格,如果我唔钟意做,哪怕你畀4个亿我,我宁愿无左7层世纪大厦。”
当时理解是预资片酬
张称,以她的理解,当时她是预支电影合约,之后周告诉她要“签埋经理人”。张表示,知道有电影公司参与,但不知道是博立。张说:“反正我个life都系拍电影,拍4部又系拍,拍8部又系拍。”
签约时被要求打指模觉奇怪
张忆述,签合约时有打指模,当时觉得奇怪,因为拍摄多年,很少要在合约上打指摸。原告律师质疑,张其实有配合余的安排。张解释她是配合电影公司的规矩,不是配合余。
有找律师通知余不再合作
张称,其法律代表曾晓淇(Katty)已帮她处理法律事务最少15年,亦曾负责帮她处理离婚等事宜。曾律师曾代她向余发电邮,并通知余她与余双方不再合作,她并有著律师其措词要平和,不要刺激余,张说:“佢话你唔配合,佢就唱衰你,都试过唔配合就出咗啲新闻。”
节目酬劳1500万但余告知她700万
张又说,余为她接洽的工作中,包括一个名为《女神的新衣》的内地节目,余称该节目的价钱为700万。她认为酬劳略低,但余称已尽力接洽,故她答应拍摄。后来新亚洲公司清盘,其律师才发现该节目的片酬应为1500万,是与张名下的公司Newwell签定的合同 。
余声称患癌才没有报警
张提到这件事时哽咽称:“如果我唔㩒住佢,咁我18岁真系退休先。”她指700万与1500万差距甚大,但余欺骗她称他当时得了癌症,所以她才没有报警。张强调:“我张栢芝唔钟意同人解释,哪怕任何人写衰,我都吞咗佢就算”
担心与余决绝要承担后果
张又称,她当时亦有其顾虑,万一她与余决绝,她要承担一切后果,所以只觉得:“千祈唔可以刺激呢个人……令佢睇落去我哋仲可以合作,唔会反面、揽炒啰!”
否认曾签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
张在盘问下同意,任何时候都没有签署任何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亦没有与余签署单对单的合约,只签过与新亚洲的合约。
案件编号:HCA 1227/2020